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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票据或利好银行承销业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 02:40 第一财经日报
对于针对非金融企业的债权融资投行业务来说,商业银行有望成为“新贵”。 昨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宣布正式开始接受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此举被认为中期票据市场正式开闸。 有券商认为,这给它们带来的冲击非常之大。一位长期从事债券承销的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基本上我们在企业债和公司债上的一整块业务可能都会失去。” 企业债项融资品种主要分为企业债、公司债和短期融资券等。 上述投行人士表示,之前企业债发行有银行担保,信用等级高,期限往往较长。“企业债和短期融资券在期限上区分很明显,二者是并行的。”一般来讲,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不超过1年,有银行担保的企业债期限在10年左右。 企业债的期限情况已经随市场环境的变化而悄然改变。去年11月,银监会发文禁止商业银行为以项目融资为目的的债券进行担保。这一举措迫使企业发债回归自身信用,“副产品”则是企业债期限缩短。 “买企业债的机构对长期无担保债感到风险系数很大,没办法把握,它们尽量希望期限越短越好,今年企业债的期限都缩短了。”上述投行人士表示,“现在中期票据跟短期融资券的区别就是无担保、期限更长。” 一位监管部门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中期票据除在期限上介于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之间外,在利率等基本特征上与企业债、公司债并没有本质区别。 商业银行在开展投行业务上存在优势。“我们有着非常丰富的客户资源,而且在对公服务领域可以为客户提供融资、财务顾问等一系列打包的服务。”一家股份制银行的高管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王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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