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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期票据破冰 七机构分食400亿大餐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 00:0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方会磊

  4月15日上午,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就中期票据发行召开理事会,酝酿一段时间的中期票据即将正式面世。

  首批试点的7家单位获批近期内在银行间市场正式发行中期票据,总额度为400亿,期限为3-5年。其中,7家单位发行的额度分别为铁道部200亿元、中国电信集团公司100亿元、中国中化集团公司19亿元、中核集团公司16亿元、中国五矿集团公司15亿元、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5亿元以及中粮集团15亿元。其中,3年期中期票据的利率约为5.3%,5年期利率约为5.6%。

  知情人士介绍,上述企业单位均为3A评级企业,而目前能拥有3A评级的央企仅约30家。此外,在发债门槛设计上,首批试点发债单位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资本金总额约1200亿元。

  包括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农业银行等在内的8家银行和中信证券为此次中期票据发行的主承销商。据悉,中国电信此次中期票据主承销商即由工行和中信证券联席担当。

  知情人士称,在央行早期的酝酿中,仅有四家银行即工行、中行、建行和光大。但经过磋商后,中信证券成为唯一拿到承销资格的券商,银行承销商也增加到八家,而此前企业债和公司债承销商主要由证券公司担当。

  对于此次中期票据的出台,早在今年1月召开的央行年度工作会议上即已确定,当时央行表示将创新直接融资产品,研究开发能够实现企业直接融资的中期票据。之前央行已在2005年于银行间市场推出了短期融资券。作为直融工具,两年来短融券发行量和发行规模增长明显。央行发布的《2007年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概况》统计显示,截至2007年末,短期融资券累计发行3349.1亿元,较上年增长14.7%。

  事实上,4月14日央行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后,中期票据出台的信息已经明确。更早些时候的4月11日,国资委曾发布《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中央企业发债需首先报批国资委,经同意再向发改委和证监会提出申请。由于此项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央企发行中长期债券,因此未来,央企发行中期票据仍须履行向国资委报批程序。

  此外,由于中期票据发行采用注册制,发行企业应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并需报请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审委审批。交易商协会要制定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并报央行备案。每月,交易商协会需向央行报告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汇总情况、自律管理工作情况、市场运行情况及自律管理规则执行情况。

  目前对于存在中长期融资需求的企业而言,市场中将有企业债、公司债和中期票据三种直融工具。其中,企业债发行报经发改委审批,所筹资金投向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且发改委对额度定有上限;公司债发行由证监会发审委审核。中期票据则要先后经过国资委和央行的审批。由于目前企业债期限多为5年以上,而公司可分离债约在5-6年间,短期融资券的期限在1年以内,因此,中期票据3-5年的期限可以填补其中的融资空当。

  对于此次央行力推中期票据,知情人士认为,面对今年从紧货币政策,央行已多次明确将通过存款准备金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等方式加大对冲流动性,并且加强窗口指导,引导商业银行控制信贷投放,抑制银行体系的货币创造能力。在此背景下,央行推出中期票据,可谓“有堵有疏”,鼓励企业通过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直融工具来满足资金需求。而此一举措也有利于平衡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格局,利于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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