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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股权管理促进保险公司产权清晰透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 02:09 金融时报

  记者 张兰

   

  3月3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新《办法》规定,保监会将在“保护投资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持保险公司稳定经营,规范保险公司股权管理”的原则下,依据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保险公司股权实施监督管理。

  《办法》一直备受市场关注。据了解,保监会曾于2007年8月首次就此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起了市场各方主体的广泛关注。在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保监会对去年的送审稿进行了修改,并且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去年的送审稿相比,2008版的《办法》无论是在章节设置还是在规范内容方面,都更加具体详实和可操作性,其中几个突出特点尤为值得关注。

  境内投资人资格门槛降低根

  据新《办法》规定,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办法》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境外金融机构,但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上市保险公司股票的除外。

  对于境内企业法人而言,其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的条件明显有所放松。按照去年的送审稿规定,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成立3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而新《办法》则改为“成立3年以上、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

  此外,新《办法》增加了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性的要求,按照新规定,境内金融机构投资保险公司必须符合相应金融监管部门的资本充足性监管要求,这一规定对于阻隔在不同金融机构间传递的风险将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原则变化比

  较新旧两个《办法》则不难发现,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保险公司的硬性条件并没有太大变化,依旧是: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0亿美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国际评级机构最近3年对其长期信用评级为A级以上。

  但新《办法》取消了原《办法》中“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应达到其注册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平均水平,其他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10%”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符合当地金融监管部门的资本充足性监管要求”,这在一个侧面体现了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国际交流的推进和监管口径的进一步对接。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新《办法》规定,境外金融机构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应当遵循“长期持有、优化治理、业务合作”原则。新《办法》取消了原有的“竞争回避”原则,但新《办法》同时强调,已获准在中国保险市场上投资的境外金融机构不得投资参股同类保险公司。

  股权转让限制大幅减少根

  据去年的送审稿规定,发起人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外资股东所持有的保险公司股权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或置换。此外,禁止保险公司股东与保险公司之间以股权置换的形式相互投资。

  而今年的《办法》则全面取消了这些限制,这意味着保险公司股权转让限制减少,将大幅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但同时也加大了短期投资行为的风险,这需要监管机构规定更为充分的信息报告和披露机制来保障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其他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增加保险公司IPO及增发监管新

  《办法》同时增加了对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后增发的监管和信息报告力度。

  根据新《办法》规定,保险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后增发的,应当取得中国保监会的监管意见函,并且要同时满足偿付能力的监管要求、具有比较完善的治理结构、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内控体系比较健全且具备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等诸多条件。

  当投资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保险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书面报告。投资人持股达上市保险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所持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每增加或者减少5%,亦需要按照规定在相应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进行报告。此外,保险公司股权被冻结、拍卖的,应当自收到法院冻结的裁定或者拍卖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保监会提交书面报告。

  预留金融混业经营空间按

  照去年的送审稿规定,除中国保监会批准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外,单个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其关联方)投资保险公司的,持有的股权不得超过同一保险公司股权总额的20%。而在今年的《办法》中,“保险公司”已被“金融机构”所取代,这显然是在制度层面为包括银行在内的其他金融机构投资保险公司预留了空间,并充分考虑到了金融混业经营的前景。

  据了解,今年年初,银监会和保监会共同签署了《中国银监会与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银保深层次合作和跨业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可以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有效隔离风险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相互投资的试点,这被市场看作是“银保深层合作政策闸门开启”之举。据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和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希望能够成为政策开闸后的首批试点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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