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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一审获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08:04 深圳特区报

  

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一审获判
    在第十四届智能交通世界大会上,国外一家公司推出的多功能GPS系统吸引了不少观众。 供图CFP

  【本报讯】(记者 吴德群)备受关注的“中国导航电子地图第一案”一审获判。记者昨日获悉,法院判决被告凯立德以及销售了装载有涉案侵权作品导航仪的北京中微恒业商贸中心立即停止出版、销售和使用侵权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并赔偿原告所受到的经济损失及承担原告诉讼费用。

  “长地万方和凯立德都是具有导航电子地图甲级测绘资质的企业,因此该案备受业界关注。”有专家表示,此案的判决有利于规范导航电子地图市场知识产权现状和发展,一些没有知识产权的厂商将会被淘汰出这个市场。

  新兴科技遭遇“李鬼”

  去年,北京长地万方(瑞图万方的子公司)就其产品“道道通”状告深圳凯立德计算机公司的导航电子地图产品侵权。据瑞图万方相关人士介绍,“道道通”投入数亿元,组织了1000多名专业测绘人员历经4年半才完成,并在2006年6月发布国内首张连片式导航电子地图。

  但是,在“道道通”发布之后不久,经过简单复制、抄袭的同类产品就登台亮相。据瑞图万方介绍,深圳凯立德公司很快发布了《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在“道道通”里面的兴趣点和路名中有一些小的“错误”,在凯立德发布的《335城市》中也同样出现。更巧合的是,“道道通”发布前曾作了防范暗记,但在凯立德的产品中也同样存在。这种“巧合”在瑞图万方看来是明显的抄袭行为,并导致瑞图万方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道道通”断定遭遇到了“李鬼”,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定,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335城市)》为抄袭北京长地万方科技公司《“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之作,构成了侵权并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凯立德称未侵权

  对于法院的一审判决,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并不服气。该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廖卿昨日给记者发来一份申明表示,该公司所生产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子地图的各个版本,均是该公司独立采集、生产、制作加工完成的,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公司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

  在这份申明里,凯立德公司认为该公司与长地万方公司之间存在的一起著作权纠纷。目前,该公司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已经聘请法律专家就该案收集新的证据,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电子地图市场亟待规范

  “这次国内首例导航电子地图案件的判决虽然尚未终审,但对GPS行业的混乱秩序依然是一次有力的警示。”广东省江山宏律师事务所胡功胜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案一审结果体现了法律对新兴高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起到示范作用。

  “目前国内电子地图厂商太多太滥。”深圳电子商会有关负责人说,最新资料显示,国内GPS电子地图产业规模至少超过200亿元人民币。但令人担忧的是,国内有一半以上的电子地图是盗版或者涉嫌侵权。

  胡功胜说,面对如此庞杂的电子地图市场,亟待法律进行给予保护和规范,电子地图厂商也将面临一场新的“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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