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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案”有结果ST东北高获赔逾2.9亿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01:50 第一财经日报
经过三年多的诉讼,备受瞩目、旷日持久的“高山案”有了结果,ST东北高(600003.SH)高达2.9亿元之巨的赔付终于获得。 今天,ST东北高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3月17日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民事判决书,对公司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下称“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判决如下:被告河松街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公司存款293973160.51元人民币及利息(利息自2004年1月4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1476525.38元由河松街支行负担。 昨天,ST东北高股价跌停,报收于5.62元。李晶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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