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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应仲树建议:创新思维 大力发展网络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07: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提案人:应仲树委员

  提案要点:更新网络教育观念,允许大胆探索、尝试、创新;建议所有进入“211工程”序列的高校都可直接开办网络学院,不需要再经审批;建议政府主管部门设定“学习中心”的相关标准,将其由审批制管理改为备案制管理。

  背景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是衡量一个国家教育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发达国家如美国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为70%,日本为49%。而我国2007年仅为23%,预计到2020年才能达到40%,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的距离。网络教育是我国教育资源短缺的条件下,办好大教育的战略措施。网络教育不但能提高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进程,也因其全新的教学模式,可以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特别是其时空分离、宽进严出的特色,为从业人员的不脱产学习提供了可能,也极大地提升了在职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在教育资源极度不均衡、幅员辽阔的中国,网络教育是满足社会对多层次人才需求的一个重要途径。

  现状与建议

  针对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的现状,应仲树委员提出 了大力发展网络教育的相关建议。

  ——观念。网络教育作为新型的大众化教育模式,而非传统的精英型教育模式,在体制和机制上,应该允许大胆探索、尝试、创新,摸着石头过河,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要宽容失败。

  ——准入。美国目前有44%的大学向全社会提供网络教育服务,另有21%的大学也将陆续加入网络教育。而我国目前仅批准了68所高校开办网络学院,不足中国高校总数的4%,远远满足不了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需要。因此建议所有进入“211工程”序列的高校都可直接开办网络学院,不需要再经审批。

  ——标准。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规则,比直接进行管控更重要,更有利于网络教育的发展。教学和服务是网络教育健康运行的两个轮子,高校网络学院应该严把教学关,而服务则应充分借助社会资源,规范运营。仅以网络学院的社会服务体系之一“学习中心”为例,目前采取的审批制管理严重滞后于现实发展,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学习中心”都只有一家,高校基本没有选择权。建议主管部门借助社会力量创办“学习中心”,将“学习中心”由审批制管理改为备案制管理。主管部门只需设定“学习中心”的相关标准,如场地面积、辅导教师比例、电脑配置等硬指标,并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只要满足条件的单位在有关部门备案即可,让各高校网络学院自主选择。这样“学习中心”之间的相互竞争可以使学校有更多的选择权,学生也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务。《中国质量报》

□ 本报记者 杨 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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