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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中央建议:让国产品牌汽车驶上自主创新快车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7: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提案人:民盟中央

  提案要点: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技术创新要有准确定位;促进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促进汽车企业重组;高度重视小排量汽车的政策支持问题;通过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自主品牌汽车的支持;在进出口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背景

  中国汽车工业从1953年诞生至今,已有50余年的历史。总体来看,中国的汽车工业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历史积累,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现状

  自主品牌汽车产业缺乏规模经济,企业资源面临整合重组;自主品牌建设竞争日益激烈,产品附加值低,稳定性偏差,在设计上还处于模仿阶段,在出口过程中存在着专利诉讼的隐忧;与跨国公司相比,我国汽车工业在整体设计平台、动力总成、电子电气、节能环保等关键技术领域还比较落后;汽车零部件产业基础差、规模小、投入水平低、技术水平低;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鼓励研发投入的优惠范围偏窄,个别优惠条件不合理,一些地方实施地方保护,加强市场壁垒,自主品牌成长受约束;小排量汽车市场萎缩,危机四起,2007年小排量汽车市场份额逐月下降,跌幅接近50%,以小排量汽车为主的自主品牌份额被日本品牌反超。

  建议

  ——自主品牌汽车企业技术创新要有准确定位。企业应在节能环保、发展小型车方面努力。政府要支持整车工艺的研究,注重创新平台的建设和数据库的建设。建立企业、政府和大学等科研机构为核心的产业创新网络和创新平台,特别是政府在建立共性技术平台上要集中投入,避免分散投入;

  ——采取措施促进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应扩大规模,实现规模效应,形成以“产业专业化,规模经济化”为特征的块状经济和链状经济,以集体效率取胜。加强对零部件进口的管理,对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的发展予以保护和促进;

  ——促进汽车企业重组,发挥资本力量,推动整车和零部件企业进行合并式、资产置换式、分拆式、组建战略联盟等形式的重组,实现资产优化配置。通过明确的技术和法规标准来促进资产重组,用产权和税制改革推动重组,改变国有控股企业自主品牌的弱势地位;

  ——高度重视小排量汽车的政策支持问题。明确政策鼓励对象,明确小排量小型汽车的标准,给予明确的政策支持。建议对小排量车在过路费、过桥费、养路费等方面执行减收等政策,尽快取消与国家政策相背离的地方限“小”法规;

  ——通过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自主品牌汽车的支持。建议适当调整现有采购标准,对自主品牌给予一定的宽松政策和价格优惠,明确规定采购中自主品牌所占比例。对于出租车采购,要求各地加大自主品牌产品的比重,特别是加大小排量汽车的比重;

  ——在进出口政策方面给予支持。提高出口汽车资质的门槛,保障中国汽车品牌的声誉和企业在海外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应为企业提供清晰、准确的出口国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市场信息,并帮助企业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使产品在当地市场可持续发展。《中国质量报》

本报记者 杨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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