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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老有所养”变成一种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02:30 中国经济时报

  曹英 马也

  山西朔州在全国首推“对65岁以上农村居民实行普惠制生活补助”制度

   山西代表团收到一份关于“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65岁以上农民最低生活补贴制度的建议”,提出将农村老龄居民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对农村老人实行普惠制生活补贴。提出建议的是全国人大代表、中共朔州市委书记田喜荣。

   在他所执政的朔州市,对65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每月发放现金补助已经实现。“老有所养”不再是一种盼望,而变成了一项制度。

   2007年9月,时任朔州市市长的田喜荣率先对农村养老难问题进行探索,按照“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成建制推行、普惠制受益、动态式管理”的原则,在该市两个区推行所有65岁及其以上农村老人每人每月30元最低生活补贴金制度。2008年,这一制度还将在朔州全市推广,将有12万人享受这一普惠政策,受益面占该市乡村人口的13.8%。

   田喜荣是农民出身,但农村生活似乎并没有在这位看上去十分儒雅的市委书记身上留下印记。然而,只要和他谈起农村、农民,其强烈的忧农意识就会立刻溢于言表。

   “长期以来,占人口45%的城镇居民享受80%以上的社会保障,而占人口55%的农民享受不足20%的社会保障,丧失劳动力的农村老人除五保户和特困户外,基本没有什么保障。”

   他粗略算了一笔账:2007年全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1%,而乡村人口有72750万人,按比例推算,乡村65岁及以上人口约有5893万人,如果按每人每月100元标准,采取中央20%、省20%、市30%、县30%的比例筹措资金,全国共需筹资707.16亿元,中央财政只需拿141.432亿元,就可以让占全国总人口约4.5%的农村老人有了可支配的物质资金。

   养儿防老在农村是最朴素的一种思想,在田喜荣看来,农村老人要感到幸福,单单温饱还不够:“我在农村看到的实际情况是,很多老年人在遭受儿媳妇、孙媳妇的白眼。因为他们没有一点可自由支配的零花钱,有的活得很卑微。”

   去年在首批补助领取仪式上,他给老人们发了一个小牌子,上面写着:“为了有尊严地活着”。他的做法很直白。但是,领取补助的现场,他和许多老人一起掉下泪来,这大概是理解的力量。用一位受惠者的话说:“胡总书记说的构建和谐社会在我们朔州实现了。”

   “以人为本已成为当前社会的最高价值标准。为社会奉献了一生的农村老人的尊严不是小事,从低处做起的事恰恰是对民生问题的最现实关怀。”这位在全国首推农村老年人普惠制生活补助的市委书记,以他“大公”思想下的悲悯情怀,润泽着其执政地的一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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