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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内陆首座核电站定址湖北咸宁大畈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07:2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陈 铁)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湖北省政府合作开发建设的我国内陆首座核电站———湖北咸宁大畈核电站,于3月4日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合作开发协议。该核电站初步定于今年7月正式动工。

  核电项目属于国家决策的重大项目。这项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该项目进入实质性阶段。同时,合作双方将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开展湖北咸宁大畈核电项目的前期工作。

  据有关方面介绍,湖北咸宁大畈核电项目,远离城市中心,地质条件好,为基岩地基;地震烈度低,核电站可防6级地震;水源充足,水体弥散条件好;环境条件优,厂址静风频率低,具有很好的适应性和优越的建设条件。

  对此,湖北省政府有关领导表示,建设湖北核电项目是湖北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湖北省环境状况的改善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质量报》

记者陈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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