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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勇两会观察:新劳动法为何成民企关注焦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7日 04:38 中华工商时报
新《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中遇到问题,已成为参加今年两会的来自民营企业界的代表和委员们热议的重点话题。其实在两会之前,这一话题就在非公经济界就有不同的声音。 作为媒体,有个事实不应回避,那就是在整个关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过程中,舆论仿佛认为是这部法律把中国的一些企业搞得“不得安宁”,尤其是针对一些来自企业中发生的问题,在还没完全弄清楚事实的情况下,就妄下结论,把一些问题的发生直接归罪于新的劳动合同法。如年初,珠三角“上千家鞋厂倒闭,万余港企面临关闭潮,更多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计划迁离”,近日关于韩国企业“逃走”的新闻,等等类似这样的报道,媒体几乎都认为是劳动合同法导致了这些企业的厄运。 在这样一个宣传背景下,内地的很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开始抱怨这部法律造成企业成本的上升。 其实造成企业成本上升和办不下去的主要原因并不在劳动合同法本身,而是包括多方面因素,如原材料的上涨,企业管理落后,环保成本的增加等等。而企业办不下去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如劳动密集型的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无市场竞争力的企业等等,其实这样的企业早该破产关闭,还有些企业过去就长期不能给员工上社保,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就此关闭。都怪在劳动合同法上,显然是片面的或者说是错误的结论。 但民营企业为什么如此关注劳动合同法呢? 很显然,民营企业是靠自己在市场中找饭吃的企业,从一开始,面临的就是生生死死。中国的企业99%主要是中小企业,同时中小企业占整个企业用工的75%,而中小企业的寿命平均不到5年。这又是中国中小企业的一个现实。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无形中确实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生存带来新的压力,也确实给中小企业增加了新的成本。而从经济发展角度,从就业角度考虑,还要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和宽松环境,这就需要倾斜和扶持。面对这样一个已开始实施的法律,如何实现员工、企业、企业家、社会的多赢,这不能不说是民营企业家关注的焦点所在。 目前,关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的具体细则还没有出台,细则是否能兼顾各方利益,把诸多中小企业现实问题考虑进去,或者说,给中小企业一个相对缓冲的时期,如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等等,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务实的举措。 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应是简单的“一蹴而就”,同时也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不考虑客观实际。也就是说,一方面不能简单地把企业的倒闭和成本的上升归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另一方面,不能不考虑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实际。来自民营企业的诸多代表委员正是从中小企业的客观实际出发,才格外关注新劳动合同法的话题。(7A3) 记者: ■本报评论员张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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