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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议:取消“终身”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 01:14 沈阳网-沈阳今报

  曾经在2006年胡润百富榜上成为内地首富的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今年也作为连任的全国政协委员,来到北京参加两会。

  日前,张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她准备向大会递交三份提案,其中一份就是建议继续完善《劳动合同法》,她认为新法提出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当于计划经济时代的铁饭碗,建议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

  张茵认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给一些企业增加了很多成本支出和风险,为此很多企业都在少请人,或者干脆转移投资。据安永、普华永道等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的调查,现在寻求将企业转移到越南、印度的人络绎不绝,有些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甚至选择结业关闭。

  对此张茵建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完善《劳动合同法》,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项条款。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对资方还是无技术的劳动者,都是一种压力,建议改为签订为期3—5年有期限的劳动合同。她还建议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给予企业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对合同期未满的员工,如劳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企业可以通过依法补偿的方式,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专家说法】“铁饭碗”是误解

  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李援表示,“铁饭碗”是对“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一概念的误解,因为新法规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和固定期限合同一样,只要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都是可以解除的。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只对劳动者有利,因为一个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很难想象能够建立起感情,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有利于劳动者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共同把企业搞好,形成劳资共赢的局面。据《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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