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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给开锁业上把“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07: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吴梅绘图 梁伍全 2008年的春节晚会上,著名演员黄宏等表演了一个小品《开锁》,好在开锁公司的人员职业道德水平相当高,如果客户不出示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开锁人员会拒绝为客户开锁。这个小品让笔者想到了《重庆青年报》日前的一则报道,该报道称:以黄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利用自己以前当锁匠的技术,自制万能钥匙,培训了4个徒弟,趁主人不在家之际开门行窃,每次开门只需1分钟。日前该团伙已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受审。 对比了一下这两件事,笔者既庆幸又后怕。庆幸的是小品展示了开锁业规范的一面,后怕的是还有这么多亟待管理的开锁者。想想看,在如今的各类自由市场,该有多少“兼营”开锁业务的配钥匙摊点,而走街串巷的流动锁匠更是数不胜数。在一些城市的社区楼道、街边电线杆、楼房外墙甚至是楼梯台阶上,随处可见各种开锁小广告。而这些开锁匠很多没有固定摊点,而是靠一部手机“游击”作业,打个电话就能上门服务。如果每个锁匠都有报道中所说的黄某那么高的开锁技术,这将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多大的威胁! 小小的锁具,在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承担着巨大的防护作用。因为在普通百姓看来,一把质量过关的锁具就是自己财产安全的“守护神”,可以增强安全感,无后顾之忧地投入到生产、生活中去。早在几年前,就有一些地方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呼吁要加强对开锁业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凡是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显而易见,开锁业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对开锁业的有效管理也不是一时一地的事情,而是一个共性问题,理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将它纳入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实行许可证制度,并切实加强登记备案、规范服务和日常管理检查工作,确保开锁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质量报》 □ 梁伍全/文 梅 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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