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组织机构代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15:34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建设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签发了《关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使用组织机构代码的通知》,要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中推行使用组织机构代码。

  这项举措是建设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一个新起点,将对规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起到积极的作用。

  《通知》要求,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应以组织机构代码作为识别该单位的惟一标识码,在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应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并登记单位名称、机构类型、行业类别、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管部门、职工人数、成立时间等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有关的信息。同时规定,公积金中心缴存管理系统内记录的单位信息应包括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对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缺项或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应要求其补充登记或办理代码登记手续。

  (编辑:kaizoo)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