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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个人合作建房涉嫌“变相团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 06:37 东方今报

  □记者 王世峰

  今报郑州讯一直处于争议声中的郑州个人合作建房,迎来更大的考验:与开发商合作“定向开发”房地产项目。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变相团购房子”。而房子尚未动工,购房者就被要求交纳20%的首付款,更让业内人士质疑这种做法“涉嫌违规预售”。

  昨日下午,郑州个人合作建房发起者之一、郑州中基地产负责人王华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中基地产与一开发商合作,在东区“定向开发”房地产项目。据了解,2007年10月,郑州中基地产由王华等个人合作建房发起者注册成立。

  据王华介绍,该项目位于中州大道附近,占地9亩,为一栋26层的高楼,共有400多套房子。昨日上午,他们以郑州中基地产的名义与该项目开发商签订了100余套的“定向开发”意向。“现在先交20%的首付款,今年7月再付30%,剩余的50%可以按揭贷款。目前项目尚未动工。100多套房源已经吸引了二三十名有购房意向的人。”王华透露。

  而这种做法招来业内人士的质疑:“这意味着个人合作建房彻底变味,连定向开发都算不上,简直就是变相团购。该项目尚未动工,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让购房者先交20%的房款,这种做法涉嫌违规预售。”

  对此,王华坚持认为是“定向开发”,“以中基地产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了意向合同,房屋要按我们的意愿去设计。我们签订的是定向开发的意向合同,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会员不想买房,交了钱还可以退”。

  业内人士反驳,按照王华的说法,这与VIP排号、内部认购没有区别。在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同样是违规的。而中基地产与开发商签订意向合同后,就变成了该开发商的委托销售机构,个人合作建房完全变了味。

  王华的解释则是地价高,拿地开发周期太长,一部分人买房的心情太急切,所以他们选择了“定向开发”。而且,购房者的目的是买便宜房子,他们“定向开发”的房源也确实比周边的房价便宜2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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