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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四大流域防洪规划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02:27 中华工商时报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海河、太湖、辽河、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水利部副部长矫勇今日表示,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标准,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对保障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河流域地处京畿要地,战略地位重要。太湖流域城市密集,人口和产业集中,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也是洪涝灾害比较严重的地区。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重点防洪保护区人口密集、经济发达,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粮食生产基地。 根据规划,到2015年,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重点防洪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辽河干流石佛寺至盘山闸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其他主要防洪保护区基本达到50年一遇。松花江流域哈尔滨市、长春市的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他地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主要粮食生产基地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姚润丰) 记者: 【据新华社北京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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