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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环保还需一点“蹇叔哭师”精神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 09:06 中国经济时报
■樊艳兵 “我们村蓄水池的水突然都变成苦咸的、涩涩的,不少村民喝了都发烧、呕吐。”日前,广东韶关乳源大桥镇的村民向羊城晚报记者反映了该情况,记者连忙和有关部门驱车前往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春运期间,撒落高速公路的千吨融雪剂是此次水源污染的祸首。(2月17日《北京晨报》) 融雪剂的负面问题出来了,诸路“事后诸葛亮”也纷纷出来“指点迷津”了:疾病防控部门说,由于工业盐多含有亚硝酸,人饮用后会出现慢性中毒,如果量大可以致人死亡;环保部门说,路面工业盐融化后,随雪水流淌,可能会促使土壤盐碱化,污染地下水,破坏植被,甚至危害人体健康,在人口居住密集区,应该慎用工业盐除雪融冰。笔者不明白的是,千吨融雪剂撒落高速公路之前,相关部门为什么“不设一谋”,为什么不以自己的专业认知和职责对融雪剂的使用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恕笔者孤陋寡闻,自全国史无前例的抗雪救灾战役打响以来,可谓“哪里有雪灾,哪里就有融雪剂”、“雪灾不减,融雪剂决不收兵”,融雪剂俨然是克敌制胜最重要的法宝。但融雪剂究竟是何方神圣?其化学或物理成分是怎样构成的?其大规模无节制地使用是否会对环境造成危害?笔者一概不知。后请教专家才得知,融雪剂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醋酸钾为主要成分的有机融雪剂,其特点是效果好且环保,但价格高;另一类则是氯盐类融雪剂,其特点是便宜,价格仅相当于有机类融雪剂的1/10,但因其理化作用,易对公共基础设施及环境造成危害。 环保专家告诉我们,使用不环保的融雪剂清冰溶雪无异于“饮鸩止渴”。根据美国的一项统计报告,在每年使用1000万吨融雪剂的情况下,会对道路、车辆造成29亿-59亿美元的损失,对停车场造成0.75亿-1.5亿美元的损失,导致5%-10%的植物病变甚至枯死,若将因水源污染对人体的危害计算在内,损失会更大。既是“饮鸩止渴”,无论是出于专业背景,还是出于职能要求,有关部门就应该在事前对融雪剂的大规模使用给予足够提醒和警示,而不是当后知后觉的“事后诸葛亮”。 其实,发达国家的城市早就对融雪剂的危害进行了反思,并摸索出一套经济、环保的融雪方法。笔者注意到,环保总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强防范应对雨雪冰冻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特别是受灾地区环保部门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防止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笔者想说的是,如果这份专业精神体现在融雪剂大规模使用之前的告诫预警上,无论是出于职能和责任,还是出于民生福祉,做“哭师的蹇叔”都要比做“事后诸葛亮”强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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