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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初裁中国汽车零部件关税违反世贸原则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 22:02 《财经》杂志网络版
中国可能将遭遇入世以来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首次败诉 【《财经》网综合报道】据路透社等外电报道,世界贸易组织已初步裁定中国对汽车零部件的关税规定违背了中国入世的承诺。这可能会成为中国入世以来首次败诉。 美联社的报道称,世贸组织争端解决小组出具一份内部报告,认同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的诉讼,认为中国对进口零部件征收和整车相同的关税不符合世贸组织的原则。 报告认为,高额关税将阻止汽车制造商使用进口零部件,促使他们将生产基地搬到中国,导致美国、欧盟、加拿大的工人失业。 报告表示,中国必须终止这些不符合世贸组织原则的规定,遵守在入世时作出的承诺。 中国目前对整车征收的税率是25%,而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仅为10%。但根据中国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对核定为构成整车特征的进口零部件,将统一按照整车税率征收关税,其中,对大于等于整车价值60%的零部件征收与整车相同的关税。 据新华社报道,2006年3月,美国,欧盟和加拿大就对此规定提出异议,并向世界贸易组织提起申诉,指责中国在汽车零部件进口方面存在贸易壁垒。美欧认为,这实际上是变相规定了零部件的国产化率。 对此,中国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一些外国汽车厂商通过将汽车“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逃税。 美联社报道称,美国和欧盟指责中国曾在2001年入世时承诺不会对汽车零部件和整车征收相同的税率。 尽管这只是初步裁定,但至今为止,世贸组织专家组还没有在最终裁定中改变先前裁定的先例。最终的报告有望在2008年二三季度公布,此后中国可据此决议提出上诉。■(《财经》记者 严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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