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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企业希望修改新《劳动合同法》(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15: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对于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接受调查的企业中有31.71%的企业表示还没有相应变动,重签劳动合同的占19.51%,准备外包部分业务的企业占14.63%,改为劳务派遣的企业有4.88%,有29.27%的企业表示修改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以适应新《劳动合同法》。

  该调查还对华为、家乐福裁员事件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有32.5%企业认同它们的做法;42.5%的企业不认同它们的做法,但觉得情有可原;15%的企业明确对它们的做法表示反对;还有10%的企业没有明确的态度。

  发布上述调查结果的同时,该杂志还专门刊发了“新《劳动合同法》震荡”的专题,更加详尽地报道了被调查企业的观点,以及一些专家的看法。

  对于给员工上保险的问题,广东东莞一家玩具企业表示:“如果给所有员工上齐保险,工厂不如直接倒闭遣散员工。”对于员工加班问题,杭州三替集团总经理陶晓莺说:“以前,一个保洁员每周工作5天半,遇到节假日就顺延下去,工资也是按照5天半计算的;如果她现在告我了,说以前的节假日加班费没付,这半天要按1.5倍或者2倍计算,这几年算下来一个人就得上万元,1000多个人就是1000多万元。”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则表示:“地产中介这个行业有特殊性,大多数工作时间是下班后和周末,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真的没法做了。”

  通过该调查也可以看到,相当一部分企业的员工并没有得到相应的保险、加班费等福利待遇。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认为,近十年来,一些企业家利用劳工之间的过度竞争拖欠工人工资,置工人的伤残、死亡于不顾,在中国经济连续增长10%的情况下,让一个国家的总理为民工讨工资,这些应该是让中国所有的企业都感到羞耻的事情。优秀的企业家应该联合起来在舆论上、道德上抵制这种行为,也需要用法律、行政的手段去改善。但他同时认为,新《劳动合同法》中有的条款是“有害的”,比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也有专家认为,该调查之所以有那么多企业抵触新《劳动合同法》,和调查企业的行业相关。根据该调查,参与调查的企业主要是生产制造企业和服务业,它们分别占调查企业总数的41.6%和29.27%。(转载《中国青年报》

  (编辑: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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