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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重拾”经济适用房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5日 00:44 沈阳网-沈阳今报
这次提出的经适房具体规定如何? 京沪渝穗公布住房建设计划业内指不够细化 核心提示 建设部给各地方定的1月31日“大限”刚过,大部分一线城市及直辖市的住房建设计划终于露面。 日前,北京、上海、重庆、广州等地均在上周五至周日公布了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其中,住房保障及供应结构调整,成为各大城市今年住房市场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值得关注的是,上海市又“重拾”经济适用房这一品种,今年新建、配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400万平方米。 普遍迟于最后期限 虽然通知文本的标注日期是1月31日,但除了深圳,其余大城市的2008年度住房建设计划都是在2月1日后才正式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站的最新公告显示,今年住房用地供应总量1700公顷,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用地500公顷。计划新建住房275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5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限价房450万平方米,其他政策类住房35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1600万平方米。 计划落实还需细化 有业内人士指出,根据建设部的要求,各地除了要按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外,还要在住房建设计划中重点明确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结构比例、建设规模,并落实到具体的地块或项目。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城市的计划还不够“细化”,如上海、广州等地的计划都还只是框架性的。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专家指出,自从中央去年对楼市调控提出了“增加供给,引导需求,稳定价格,规范市场,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思路后,摸清住房家底,制定公开透明的近期和中长期住房建设计划、尤其是公共住房建设计划,作为政府的公开承诺公诸于众就很有必要,而除了计划公开,还要有公开透明的运行规则,以便于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 据《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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