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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彰显职能建议独具匠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02:18 中华工商时报
上海市工商联在日前召开的上海“两会”期间,向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递交多项提案,其中三个关于民营企业或中小企业方面提案的彰显了工商联工作职能。三个提案中共计十四条建议,显示市工商联在引导、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成长方面独具匠心。 据悉,上海市工商联向大会递交的提案分别是《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品牌“走出去”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的建议》和《关于出台上海市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的建议》。民营企业已成为推动上海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成为吸纳就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关于出台“上海市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建议》认为,2003年国家出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条款中一般性、原则性、抽象性规定较多,关于具体的、可操作性措施规定较少。为使该法落实到实处,切实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希望结合上海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实际情况,加快研究并将《实施办法》列入立法计划。并建议着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一、《实施办法》应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具体化、细化、增强可操作性;二、《实施办法》应体现《中小企业促进法》对地方政府的要求,注重新突破;三、《实施办法》应立足本市经济发展和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使其有的放矢;四、《实施办法》应与现行中小企业有关政策法规相符合,体现政策的连续性。 《关于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品牌“走出去”的建议》是一个有创意的提案。该建议认为,虽然上海民营企业已取得巨大发展,但大多数民营企业的品牌还处于国内化经营阶段,国际知名品牌少,品牌竞争力弱、核心技术缺乏、产品附加值低是本市民营品牌的显著特征。尚不具备国际市场竞争力。由于民营企业本身实力较弱,相对于国有企业更需要政府的扶持。2006年,市外经贸委确定的重点培育出口品牌中,90%是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得到政府扶持力度较小。为提升上海民营企业自主品牌的国际竞争力,市工商联建议:一、出台上海出口名牌发展规划,在政策上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二、构建民营企业出口品牌培育机制;三、鼓励民营出口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增强出口名牌竞争力;四、加强服务,确定重点扶持产业,为出口企业提供贸易便利;五、加强宣传,保护知识产权,为出口名牌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和市场环境。(3D3) 记者: 【记者杨联民上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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