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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产品有统一“身份证”了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1日 06:3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商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启用“家电下乡”标识。从今天开始,家电企业生产的试点产品都必须带有这一标识,而2月5日前,四川各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门店必须完成标识牌及相关材料的制作。 据悉,全市农民可凭有效身份证明到成都国美电器、苏宁电器等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享受销售价格13%的直接补贴优惠。本报记者张亦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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