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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河南荥阳:五证不全商品房竟公开售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22:38 中国产经新闻

  河南荥阳:五证不全商品房竟公开售卖

  本报记者 董新华报道

  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五证全无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并公开预售。这样的“胆大”事发生在河南省荥阳市,其项目名称为荥阳市长河豫龙花苑小区(以下简称豫龙小区)。

  “火爆”的销售

  据记者了解,豫龙小区规划开发商品楼19栋,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目前,一期工程开工三栋楼房,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小区位置荥阳市万山南路闫河新村,占地23亩。

  荥阳市桥楼镇孙砦村村委向记者提供的两份协议显示:2005年7月30日,开发商陈某与该村闫河村民组签订了土地开发协议,面积23亩,地款190万元。2007年7月31日,陈某与闫河村民组又达成协议,以正在建设中的二号楼的14套商品房抵扣190万元地款。

  据了解,豫龙小区开工建设始于2007年3月,同时设立“新农村建设指挥部售房处”,向社会公开预售。

  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来到位于荥阳市万山南路临街一处挂着“新农村建设指挥部”招牌的门面房,走进室内,迎面墙上是“售楼中心”四个彩色的大字,北面墙上是一幅豫龙小区的规划效果图,19栋楼房排列错落有致,效果图规模宏大,小区全景雄伟壮观

  售楼中心的张女士对记者介绍了楼房的情况和售价,并称“能办房产证”。当记者问:“房产证是集体证还是国有证,是不是商品房房产证”时,张女士说,“集体证是在镇里办,我们是在市里办,当然是商品房房产证了。”

  记者问:“你们这是新农村开发,安排有村民吗?”

  张女士说:“新农村开发只是对外的一个宣传,我们建的全是商品房,不安排村民。”

  记者又问:“你们有国有土地手续吗?”

  张女士说:“已经报上去了,马上就能批下来。”

  随后,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又来到该小区建设工地。现场发现,一期开工的三栋商品房分别为一号楼、二号楼、三号楼,每栋楼六层三个单元。一号楼即将竣工,工人们正在进行紧张的扫尾工程。二号楼已建到五层,工人们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三号楼刚建到两层。在工地,记者见到了郝主任。郝说,他们有镇政府批准的边批边建文件,如果没有政府的批准,搞这么大的工程,不早把楼房给推了?

  五证全无的项目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桥楼镇政府,在镇政府记者没能见到范镇长,但电话里该镇长否认了有边批边建文件的说法。镇政府相关领导告诉记者,市里路市长曾到镇里检查工作时发现此事,当时责成市执法局进行查处,后来的具体情况不清楚。

  村委会负责人告诉记者,豫龙小区是没手续,不过开发规划意向去年就报上去了。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张所长称:所谓“新农村建设指挥部”什么机构也不是,是他们随便挂的。

  记者来到荥阳市建设局,该局分管宣传的副局长告诉记者:建设局只管城区规划以内的施工建筑,城区规划以外的由各乡镇管,豫龙小区的非法建筑,应该由乔楼镇政府管,他们管不了。但后来记者通过其他渠道得到了一份荥建罚决字(2007)第081号《荥阳市建设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发文日期是2007年12月10日。

  处罚决定书中称:“2007年9月17日,我局向你下发了荥建责停字(2007)第351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接通知后你拒不停止违法行为,2007年11月22日,我局向你送达了荥建听告字(2007)第049号《听证告知书》,在规定期限内你未提出听证要求。”而荥建罚决字(2007)第081号的处罚内容是:限期补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罚款人民币2.8万元。

  在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乔楼土地所张所长派人送来了2007年11月30日的荥国土乔字(2007)第(016)号《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记者称,他们已依法履行了职责。该通知载明:“豫龙花园:经查,你单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擅自动工建设。”

  记者在市国土局见到了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吴副大队长。吴大队长说,关于豫龙小区的违法占地,他们已经4次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了。按《土地法》,该小区的违法建筑应没收或拆除,但开发商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找不到当事人,地界无法确认,他们无法依法没收或拆除。

  而局分管土地监察的王副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说:违法占地在全国都是普遍现象,沿海发达地区(违法占地)占70%,内地(违法占地)占60%,只要下发了停工通知书,就尽职尽责地管,至于他们继续施工,则没办法。

  在去年10月刚挂牌成立的荥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监察大队孙队长向记者出示了荥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7年10月17日对开发商下发的“限期一个月内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荥执)罚字[2007]第002号》和罚款42万元的罚款处罚决定书《(荥执)罚款字[2007]第002号》。两决定书均载明:该开发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万山南路阎河新村西侧建设住宅楼。”

  本报将继续对此给予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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