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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节前检查食品生产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0日 10:0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确保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河南省濮阳市质监局近日开展了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突出重点环节。加强对食品生产所使用原材料和出厂检验环节的监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不得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不得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不得在食品中掺杂搀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用于生产加工食品的原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和容器等必须实施进货验收制度,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出厂的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突出重点食品。加大对酒类、糖果、炒货、液态奶、熟肉制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食用植物油等节日食品的监督抽查,发现和查处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的违法行为。同时,强化后处理工作,对在节日期间生产加工危害消费者安全、健康食品的,将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从重从快处理,并责令企业停产整顿,严格整改。

  突出重点企业。第一,按照“既要管好,又要便民”的原则,严格执行“一证一照一书”制度和区域限销制度,切实把食品小作坊管住管好。通过检查、质量抽查等形式,督促食品小作坊严格按照质量承诺书组织生产,落实产品进货和销售台帐制度,做到进有票销有帐,遵守限制区域销售的规定,做到生产的产品不进入市场销售,不扩大销售范围,进一步强化小作坊主的质量安全意识。第二,加强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切实落实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基层组织负责人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落实“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一报告”制度。第三,加大对主要销往农村市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督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不得降低条件、降低要求,确保广大农民节日食品消费安全。

  突出重点区域。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相对集中的重点区域和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做到违法活动露头就打,把食品安全违法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形成群体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事件。

  截止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检查食品加工企业18家,食品加工小作坊20家,查处涉嫌假冒食品案件1起。检查中,对达不到食品加工必备条件的企业提出了整治措施,要求企业积极整治,确保提高产品质量。(濮阳市质监局张维)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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