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水面前公务员应当平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9日 09:05 中国经济时报
■椿桦 出台禁酒令,这些年在地方政府颇为流行。但是从来没有哪个地方像河南信阳那样,把禁酒工作做得如此独树一帜。“信阳市269名公职人员因违反禁酒令受到处分”的新闻,以赞赏性的口吻告诉人们,信阳的禁酒工作不是花架子。有成绩单为证:与其它地方不同的是,信阳市在禁止公职人员中午饮酒的同时,设置了严格的督察机制和处罚措施;仅仅半年的禁酒,就节省了4300万元;禁酒令执行一年来,共处理了108起违纪事件,涉及269名公职人员受到处理。 处理了269名公职人员,可能意味着信阳市会因此而减少大量影响民生问题的嘴巴。在中国百姓眼中,我们的公务员在喝酒方面是有专长的,公务员利用此专长而获得提拔重用,自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是,因为这个专长而导致公务员们大规模地被处分甚至丢官,在中国历史上恐怕绝无仅有。从这个意义上讲,信阳市不但打破了一项历史纪录,而且还颠覆了某种传统观念。过去,官场中所谓的“酒精考验”是衡量一个干部称职的“潜规则”,如今在信阳,却是拿酒精测试仪来考验一个干部是否不称职。 当然,早先人们对信阳市推行禁酒令所取得的成绩,是质疑大过赞赏。例如,人们普遍认为“节省4300万”的正确表述应当是“少浪费4300万”;仅仅中午禁酒,力度太小,有做秀之嫌。但无论如何,在公款吃喝泛滥成灾的现实下,在“不吃白不吃,白痴才不吃”的语境中,将信阳市的禁酒成绩理解为“节省”是恰当的,毕竟党纪国法并没有明文规定公务员喝酒有罪,相反,河南省酒业协会认为禁酒令本身是违法的。不过,随着信阳市禁酒令不折不扣地推进,我们终于可以感受到,媒体对这一禁令的报道带有明显的赞赏味道。 然而对信阳禁酒的赞赏,怎么赞赏都不是什么好滋味,其潜台词显然是嘲讽中国公务员的嘴巴,以及公共财政的腰包。禁止公务员午间饮酒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公共开支,本是公共管理的常识,但在中国,居然成了新闻;以清醒的神智为人民服务,为纳税人省下一笔酒钱,居然让人们翘起拇指;不少地方都曾发布禁酒令,居然只有信阳市高调坚持到现在;中午饮酒被发现,居然只有信阳市的公务员大规模地受到处分。 酒水面前,公务员应当平等。显然,我们需要将禁酒以及公款吃喝写进《公务员法》。在相关立法方面,我们无疑是滞后的。欧洲各国的法律明确规定公务员工作时间喝酒是有罪的;美国法律对公务员请吃与吃请超过9美元,分别按行贿罪或受贿罪论处。在这方面,欧美的公务员跟咱们的公务员显然是不平等的。甚至在我们国内,信阳市的公务员与其它多数地方的公务员也是不平等的——不同的地方,发布出内容不同的禁酒令;不同的禁酒令列举出不同的违纪责任;对政令的执行,要么区别对待,要么半途而废。 没有法律的刚性原则,禁酒令处分再多的官员,都不过是一场猫抓老鼠的游戏罢了——老鼠是否被逮住,全靠它隐藏的水平;公务员是否被处分,除了隐藏水平外,同时还取决于督察人员的秉公办事能力。这样的处分原则无疑是软性的。 但禁酒背后所涉及的问题无疑是刚性的。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算了一笔账:在全国范围内,公款吃喝每年大概花费2000亿至3000亿元。竹教授同时认为,“地方政府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发禁酒令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可见,假如全国出台一项相关法律,仅仅禁止公务员午间饮酒,其节省出来的资金,至少可以解决相当一部分国人的上学问题、看病问题。当然,除此之外,还可以解决法律的统一问题以及公务员在公款吃喝方面的平等问题。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