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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利率互换正式启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6日 05:07 东方早报

  早报讯为促进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国人民银行昨日宣布,正式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

  根据央行发布的通知,利率互换参考利率应为经央行授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等机构发布的银行间市场具有基准性质的市场利率或中国央行公布的基准利率。

  通知称,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可与其他所有市场参与者进行利率互换交易。

  根据通知,其他金融机构可与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出于自身需求的利率互换交易,非金融机构只能与具有做市商或结算代理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利率互换交易。

  人民币利率互换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人民币本金和利率计算利息并进行利息交换的金融合约。

  中国于2006年2月启动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试点,允许有资格进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商业银行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随即有18家中资和外资银行获准在境内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业务。之后又有保险公司和券商陆续获准开展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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