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应进一步放开农村建设用地流转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5日 01:07 北京商报
“积极探索扩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试点”已经被写入了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北京市人大代表、市农委副主任张凤福建议,北京应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规模。 张凤福介绍说,在《北京市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办法》中,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此举是对我国现有《土地管理法》的重大突破。 按照试点办法规定,进行流转的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取得立项批复,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则须履行申请、批转手续后方可变为建设用地,严禁利用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宅开发,不得擅自变更土地用途。 现在新农村建设面临的瓶颈之一就是资金匮乏。张凤福表示,推动农村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要素的配置,提供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是搞活农村经济的一条出路,也有利于缓解大城市用地紧张的问题。 商报记者 赵艳红/文 王晓莹/图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