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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缺的是一部《国家自主创新促进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 23:25 中国经济时报

  ■产经评论■王天灵

  最近全国人大一口气通过《科学技术进步法》等七部重要法律,每一部都意义重大。

  但不知什么原因,这其中,我们还是没有看到一部有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法律。

  在我们今天这样有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国家要提升国际竞争力和产业发展层次,真正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各方面对国家层面的战略指导和法律保障尤为需要和期待。像推进自主创新,光靠上面的口号、领导的号召、部委的通知、某某机关的几条意见,在西方对华高科技封锁如此严密的今天,在西方大企业在中国攻城略地的今天,是很难转化为全民和企业自觉行动的强大意志的。过去几年自主创新实践中雷声大、雨点小的例子已经说明这一点。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口号提出二十多年了而“雪拥蓝关马不前”,关键是没有认识到系统地国家推动的自主创新,是推进产业层次提升、优化产业结构的真正驱动力。十七大提出将自主创新作为国家发展的核心战略,是从战略高度对过去二十多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曲折探索提出的真正可行的思路。

  以至于科技部某副部长在一次会上兴奋地说:十七大将自主创新确立为国家发展核心战略,表明自主创新不是科技部一家的事情。

  但认识是一回事,真正将之落实到地面上往往是另一回事。

  如我们触目所见,在国家的立法实践中,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在企业行为中,在国民意识中,自主创新很难说已经占据了核心位置。所以我们才仍然看见那么多莫名的媚外、无原则的崇洋和比比皆是的疏远本土品牌和本土创新的行为。

  尤其是,在国家层面没有一部有关自主创新的法律,没有一个国家层级的自主创新工作促进小组或领导小组之类的机构设置,在我国目前的政府体制下,由于各方的相互牵扯掣肘和认识上的不统一,自主创新很难形成官、产、研一致而持久的行动,人们看到的恐怕更多是高叫要自主创新的虚头讲章、官样文章,自主创新还只能更多停留在某个部门职能行为的层面上。

  这一切,显然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背道而驰!

  但我们国家在重大问题上仍然有巨大的行动能力。比如,在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下,国家于2007年成立“国家气候变化问题领导小组”。同样,我们应当有足够的动力,通过《自主创新促进法》,并成立类似“国家自主创新工作促进委员会”或“领导小组”!这实在是扎实推进自主创新、于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迫切需要的!

  当然不能期待一部法律、一个机构解决自主创新所遭遇的所有问题,但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有这样的一部《自主创新促进法》,却是国家战略上升到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有这样一部法律,我们才能期望那些阻止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观念和行动方面的障碍有真正破除的一天。

  因此,这样一部有关自主创新的法律,在近期的国家立法规划中,实在不能继续缺失、缺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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