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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肉等商品调价需申报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3日 07:05 天津日报
本报讯(记者 柴宴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和市政府决定,昨天,市物价局分别召开区县物价局长会议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政策发布会,宣讲本市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办法的内容。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政策发布会上,市物价局向与会企业负责人全面宣讲解释了有关政策规定,并对相关企业提出要求:一是努力增加生产,保障市场供应。要千方百计组织货源、想方设法增加生产、尽心竭力保障供应。认真组织好居民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加工、调运、储备工作,及时投放市场,防止断档脱销。二是认真履行法人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从加强企业管理入手,尽量通过内部挖潜,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确因成本增加需要调整价格的,也要合理把握调价幅度,尽量避开敏感时段。三是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自觉遵守物价纪律。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的价格政策,认真履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的有关规定,顾全大局、严于自律,发挥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骨干作用和执行政策、遵守纪律的示范作用。 市政府日前批准市物价局拟定的《天津市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决定自1月22日起施行。 本市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本着管好源头,突出重点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对部分与群众基本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实行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制度,并对生产经营这些商品的骨干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主要品种包括部分品牌和规格的大米、面粉、挂面,豆油、调和油、花生油,牛奶和奶粉,猪肉、牛羊肉的主要品种,鸡蛋,罐装液化石油气、蜂窝煤。 本市纳入提价申报的企业共5家,均为粮食、食用植物油和牛奶生产加工的骨干企业,在市场销量中占有相当的份额。纳入调价备案的企业共38家,主要是经营粮食、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鸡蛋、牛奶、奶粉的大中型超市和连锁商店,以及少数区县经营民用燃料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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