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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铜锣湾百货被起诉 开发商索讨239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 10:38 台海网

  开业不到一年遭遇商家集体罢市撤柜变局,新管理团队上任3个多月后曝出5名高管集体辞职厦门中山路名汇广场的铜锣湾百货一直风波不断,最近还闹上法庭。

  名汇广场的开发商厦门龙潭房地产开发商公司(下称龙潭房地产)把经营者深圳市铜锣湾百货公司(简称深圳铜锣湾百货)和厦门市名汇铜锣湾百货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铜锣湾百货)告上法庭,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偿还和支付各种费用共2397余万元。厦门市中级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龙潭房地产最初把深圳铜锣湾百货作为第一被告、厦门铜锣湾百货作为第二被告起诉到法院,后因找不到厦门铜锣湾百货,撤回对该公司的起诉。

  龙潭房地产诉称,深圳铜锣湾百货承租中山路名汇广场部分物业,为支持招商工作,龙潭房地产借给其810万元。但从2007年4月起,深圳铜锣湾百货就没再支付租金,也不偿还借款。龙潭房地产要求其还借款810万元、支付违约金1500万元以及租金及水电费之类的87万元,合计约2397万余元。

  深圳铜锣湾百货庭审答辩称,当初签合同时,龙潭房地产没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租赁合同也没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双方的物业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也就不必支付租金、违约金;龙潭房地产借款810万元属企业间借贷,本来就是法律所禁止的。

  深圳铜锣湾还把铜锣湾百货“衰落”的矛头指向龙潭房地产,认为龙潭房地产应承担责任。深圳铜锣湾百货说,龙潭房地产经营管理不善,擅自把“名汇铜锣湾广场”中的“铜锣湾”字样删除,改为“名汇广场”。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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