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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称目前为止尚未接到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11:24 中国新闻网

  2008年1月16日,据国家发改委消息,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1月15日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是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提价申报或调价备案的品种范围主要是成品粮及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列入临时价格干预范围的是极少数价格上涨较多的与居民基本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是冻结价格,不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政府干预的是企业的不合理调价;在价格显著上涨的情形消失后,政府要及时解除干预措施。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中新网1月17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今日在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接到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

  曹长庆在接受中国政府网等网站在线访谈时同时提到,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一整套的工作流程已经建立起来。

  曹长庆说,作为国家这个层面,我们发布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这个信息之后,对于纳入到提价申报范围的有12家企业,事先已经把这12家企业邀请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向他们通报情况,已经了解和掌握了他们生产经营的一些基本状况,这是第一步。第二步,本周六上午我们将召开这些企业座谈会,向他们宣布国家采取这些政策措施,向他们提出要求。从目前接到的情况来看,企业还没有申报,这是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层次。

  曹长庆还说,第二个层次就是省市这一级,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召开了内部工作会议进行了部署,现在各个省市正在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传达、学习、贯彻过程当中,也会尽快地确定调价备案的范围,哪些企业纳入到申报范围,哪些企业纳入备案范围,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是建立内部的工作流程,按照程序,比如提价申报,必须在7个工作日之内必须作出决策。第二是调价备案,企业调价了,必须24小时之内报政府备案,3个工作日之内认为调价不合理,就要作出决策和企业商谈。作为价格主管部门来说,我们对自身的要求非常严格,工作量大大增加,到目前为止,虽然还没有接到提价申报和调价备案,但是一整套的工作流程已经建立起来。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补充说,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的这12家企业是根据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找出来的。这12家企业因为市场占有率比较高,对市场价格影响比较大。他们的价格变动我们会密切监测。还有就是社会监督,纳入到范围之内的企业,我们都是在网上公布的,如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和备案,我想广大社会公众也会进行举报,举报电话是12358。(据中国政府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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