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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在年轻人中悄然流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7日 07:23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简工博)过去被认为老年人才做的遗嘱公证,如今在中青年中悄然流行。记者日前从上海市公证处获悉,近年前往市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的30岁至50岁的中青年已占20%—30%,甚至还有“80后”也去作遗嘱公证。

  近日,一名1979年出生的市民到市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该男子的父母曾为他购置了一套房产,婚后他自己又买了一套房产,他便在遗嘱公证中表明态度,万一遭遇不测,一套房子归父母,一套房子归妻子。另一名“80后”男子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结婚前他特意进行遗嘱公证,万一遭遇不测,父母为他购置的多处房产和股票全部归父母所有。

  记者日前从市公证处获悉,去年该处办理遗嘱公证586件,同比上升5.97%,而前年办理遗嘱公证的人数较2005年增加40%以上。据了解,过去办理遗嘱公证的人基本上都是60岁以上老人,但近年来,中青年进行遗嘱公证的数量越来越多,去年30岁—50岁的中青年占遗嘱公证人数近30%。

  据公证处公证员介绍,这些前来办理遗嘱公证的中青年人中,大多身体健康,进行遗嘱公证只为杜绝亲属在其身后为财产发生纠纷。

  目前进行遗嘱公证的中青年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职业关系需经常出差、遇突发事件几率较高;一种是上有父母、下有子女,明确分割财产以保障亲人生活;还有一种是本身有子女的再婚人群,希望将财产留给亲生子女。

  记者采访发现,尽管多数中青年对遗嘱公证仍有忌讳,认为“触霉头”,但部分拥有一定财富的中青年认可通过这种方式避免身后纠纷。市民黄先生今年51岁,经过辛苦打拼已有一家企业并购置了一些房产,尽管目前身体健康,他还是决定进行遗嘱公证。“人有旦夕祸福,趁现在头脑清楚把财产合理分割,让周围的人都有保障,也避免以后亲人为财产伤了和气。”

  一些进行遗嘱公证的中青年认为,遗嘱公证能最大程度表达自己的意愿。今年41岁的市民曹先生表示,以前听房产中介说,只要在房产证上列上女儿名字就可以让她直接继承房产,后来才知道这样做只能让女儿获得一部分房产,因此曹先生进行了遗嘱公证。

  有关专家表示,中青年进行遗嘱公证表明人们的法制意识逐步增强,现在中青年人的财产多种多样,房产、股票、基金、存款等,不事先有所安排,一旦遇突发状况可能导致多种问题。通过这种方式,既能体现本人意愿,又免去亲属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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