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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试点启动 36家企业中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1日 22:34 《财经》杂志网络版

  试点地区为四川、山东、河南,中央财政为此投入20亿元

  【《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浩】由财政部和商务部共同实施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日前在四川、山东、河南三省正式实施。1月9日,商务部综合司负责人表示,“家电”下乡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也能消化家电企业的过剩产能。

  此次“家电下乡”试点主要选择彩电、电冰箱(冰柜)、手机三类产品。试点地区农民只要购买指定产品,即可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提供补贴,补贴金额约为售价的13%。补贴资金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预计中央财政将为此投入20亿元。

  上述负责人透露,13%的补贴比例是参照家电产品13%的出口退税率制定的,即把对出口家电产品的优惠政策直接补给农民。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和出口国,家电产品也是中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近年来,中国家电产品在欧、美市场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贸易摩擦频发。上述负责人表示,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将有利于缓解贸易顺差过快增长、减少贸易摩擦,同时也能促进家电生产、流通和农民需求有机对接,消化家电企业的过剩产能。

  由商务部制作的“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显示,目前已有15家生产企业的197个型号产品和21家流通企业中标。根据试点地区的农民消费水平,彩电单价将不超过15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将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将不超过1000元。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理事长霍杜芳认为,目前中国农村有8亿多人口、2.1亿多个家庭,占中国家庭总量的67.6%。相比城市市场,农村家电市场潜力巨大。“家电下乡”试点如能在全国推开,2008年,以县乡为主的中国三、四级家电市场容量有望达到2300多亿元。

  西南财经大学消费研究所副教授张恩碧也认为,“家电下乡”是政府发出的一个信号,引导企业重视农村市场,对生产体系进行适当调整,改变以前过于依赖国际市场的倾向。

  不过也有一些企业表示,中标的手机、彩电、冰箱产品分别限价在1000元至2000元以内,加上指定渠道需要的费用以及原材料上涨因素,企业销售利润可能难以保证。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下发的《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地区农民可在三个试点省份任何一个中标的家电销售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但申请领取政府补贴则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如审核通过,自购买家电之日起,13%的政府补贴金将在15天内划入个人账户。

  商务部称,为使补贴资金落到实处,相关产品将有专门的产品标识卡,作为农民领取补贴的依据,同时通过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产品可追溯体系,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全程动态跟踪,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及非试点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杜绝骗补行为的发生,同时防止试点产品向城市回流。

  据了解,此次“家电下乡”试点将于今年5月底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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