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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之争的新逻辑 势力强弱转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09:25 中国经济时报

  市场与计划的争执中,市场煤显得越来越强势,而计划电却有些越来越弱势

  ■本报记者 张帆

  从2003年煤炭价格进入本轮上涨周期以来,每到年终,煤电之间的价格之争总会间歇性地发作一次。

  不过,随着煤炭卖方市场的形成,以及高层市场化定价思路的既定,双方间的顶牛,从一开始电强煤弱的极端尖锐,逐渐变得温和,并且越来越有些电弱煤强的味道。

  而解决矛盾的途径,也由双方硬顶,变成寻求政策层面的突变。可以说,煤电之争正在寻求新的解决逻辑。

  煤电势力强弱转变

  两个行业的强弱变化,有着长期的历史延革。

  煤炭行业多年可称是我国的弱势行业。生产条件差,安全系数低,劳动强度大,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弱势群体集中。近年来矿难频发,一定程度上就与煤矿投入长期偏低有着很大关系。

  与之相比,电力行业多年来却一直处于相对强势的地位,由于行业垄断,电力行业经济效益一直很好,职工的工资高,福利好,生产、工作、生活环境优越,是我国福利待遇水平较高的行业之一。

  计划经济年代,电煤价格由国家决定,有着这把保护伞,电力企业高枕无忧。在国家对煤炭行业进行市场化改革后,煤炭价格也一度偏低,那年月,煤求着电。但随着经济高速增长,资源渐趋短缺,煤炭价格逐年提高,煤炭企业的经营状况开始有所好转,经济效益有所提高。相对应,电力行业的经营成本加大,直接影响到经济效益。

  煤电争执一开始是极其尖锐的。以2002年底在长沙举行的2003年度煤炭订货会为例,煤炭方要求电煤价格每吨普调5元,贫瘦煤等紧缺煤种每吨涨10元至20元,电力方就认为要价太高,拒不接受。在其后的几年中,这种直接顶牛都在发生,但每每以电力接受涨价告终。而且似乎是温水煮青蛙,从一开始每吨涨5元都不接受,随着煤价的飚升,电力变得越来越无可奈何。在去年底的煤炭产运需衔接合同汇总会上,电煤价格平均上涨大约30元/吨,涨幅在10%左右。其中陕西上涨25元左右,山西涨幅超过30元,山东涨幅更高。这时电力也不得不接受了。

  这场市场与计划的争执中,市场煤显得越来越强势,而计划电却有些越来越弱势。随之,舆论方面也在变化,在一开始的煤电顶牛中,批判的矛头大多指向电力的垄断性,而现在,电力的成本一涨再涨,电价却在国家的指挥棒下压着不动,风向开始调转头来。

  煤炭价格要防头脑过热

  中国煤炭市场网研究员李朝林是个“老煤炭”,在这个行业浸淫了20多年。但他对由于成本驱动引起的电力价格合理调整非常理解。

  他说,目前,我国以火力发电为主的电源结构将存在相当长一段时间,火电在发电总量中占有绝对优势,占上网电源总量的75%以上。近几年来,由于逐步深化的市场化改革,煤炭价格由计划走向市场,由幕后走向前台,矿产资源无价、煤炭产品低价的时代基本一去不复返。由于煤炭资源是一次性、不可再生的稀缺性资源,是工业发展必不可少的“粮食”,再加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矿产资源购买、环境治理、安全生产、企业破产转产等费用不断增加,以人为本、关注弱势群体政策实施,煤炭企业的职工福利、工资待遇提高等因素影响,煤炭生产成本不断增加,传导到销售价格上,造成销售价格不断攀升。以长江三角洲经济发达地区为例,十年前大多数电厂的煤炭终端消费价格每吨不足200元,目前消费价格达到了每吨500元以上,特别是2004年以来,煤炭价格攀升频率高、速度快、幅度大,致使电煤价格大幅度攀升。虽然电力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减少了单位电力的煤炭消耗,上大压小减少了高能耗电厂的生存空间,电力行业也采取了一系列节能降耗的措施,单位电力产品的煤炭消耗下降幅度较大,但是,由于煤炭涨价的幅度较大,在煤炭价格市场化的同时,电力价格没有实现市场化,致使电力行业的经济效益不断下滑,特别是不少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效益每况愈下,甚至步履维艰,亏损严重。为了建设和谐社会、为了煤炭行业和电力行业的共同发展、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运行,在煤炭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同时,在发电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在贯彻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政策的前提下,我们应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允许电力价格随着成本的变化而有所变化。

  而他对煤炭企业的建议是,要考虑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考虑相关行业的持续进步,考虑煤炭市场的长期稳定,考虑企业效益的逐步提高,煤炭企业需要防止头脑过热,不要把煤炭涨价的期望值定得太高。煤炭价格提高亦需要循序渐进,这样才能推动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

  电力企业寻求政策突破

  既然煤炭的市场定价原则难以撼动,电力企业把更多的希望寄托在政策层面。

  去年以来,五大发电集团已经屡次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恳请尽快在电煤价格涨幅大的重点区域启动煤电联动。但最后一次发改委的答复仍是,是否批准加价“还要再观察一段时间”。相关人士称,从去年1-11月,电煤价格平均上涨了25元/吨。而去年没有启动煤电价格联动的机制,主要是考虑CPI升幅较大。2006年实行煤电价格联动以后,弥补了一部分成本开支,去年电力企业通过加强管理降低了成本,因此还要观察一段时间,再来考虑这个问题。

  地方电力企业的努力也在不断进行中。2007年12月6日,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再次向该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尽快启动山西省第三次煤电联动的紧急报告。

  报告中称,2007年以来山西省煤炭价格一路上扬,特别是征收煤炭有偿使用费、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和整顿关停地方小煤矿后,更是大幅度上扬。据2007年1至9月对20个火电企业抽样调查统计,山西省标煤单价已达341.95元,比上年上涨44元,涨幅已高达14.72%。更令火电企业忧虑的是,11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煤炭产运需电视电话会后,全省各大煤炭企业和地方煤矿又提出2008年继续涨价的要求,平均涨幅至少要30元,累计涨幅将达到80元/吨。目前全省火电企业经营十分困难,新投产的大唐风陵渡电厂和浦光发电厂等大型火电企业已出现亏损,预计年底全省大多数火电企业将面临亏损。按照国家煤炭涨幅达到5%即可启动煤电联动的条件,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再次建议省政府尽快启动第三次煤电联动。为弥补火电企业2007年的亏损,建议电价适当上浮。如果不能实行煤电联动,则建议暂缓征收“煤炭有偿使用费”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同时建议省政府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关于整顿和规范全省煤炭运销系统收费的通知”,切实取消各级政府出台的不合理加价项目,建立公平有序的煤炭运销秩序。

  电力涨价应摒弃不合理因素

  李朝林认为,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法则,由于电煤价格、劳动力成本价格、各种原材料价格、再加上通货膨胀的影响,合理地调整电力价格无可厚非,但是调价的理由必须充分,国家的政策必须落实,特别是涨价理由不能都归结到“煤电联动”上。电力价格上涨应该归结到发电“成本上涨”,归结到“成本驱动”上。由于成本驱动,合理电价调整是可以的,但是,不能乱涨价,不能无中生有,编造理由,千方百计搭车涨价。他直指各次涨价中电网搭车涨价的现象。电煤价格提高,燃料成本增加,应该传导到下游,适当调整电力上网价格,可是,电网不烧煤,为什么也要“煤电联动”,也要上调价格,而且分得的“蛋糕”有时比电厂还多?几年来,电力涨价往往首当其冲必须上调电网的电力价格。电网该调价时自然应当调价,但是,不应该把调价的理由归结到“煤电联动”上。

  一位电厂的负责人也希望媒体澄清这样一个概念:电力垄断,在厂网分开后,垄断的是电网而不是电厂。如今,电厂的一头是市场煤,而另一头则是垄断的电网,发出来的电,要求着电网才能卖出去。煤电联动,意味着电厂卖给电网的价格提高,如果销售电价不涨,那压力就在电网身上,而现在国家不实行煤电联动,等于所有的成本都由发电企业承担,电网并不承受压力。如果电网借着煤电联动再涨点价,那它的日子就更好过了。

  与此同时,如今,煤炭成了唐僧肉,煤卖得好,煤价一路走高,搭车收费的也越来越多。清理电煤之间不合理的中间环节,主要是运输环节的不合理加价现象,也是煤电双方的共同利益所在。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就向山西省政府提出,改革目前该省存在的“五统一”煤炭运销体制,让煤炭生产企业与电力企业直接见面,消除“五统一”导致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发电企业不堪负重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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