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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剑指囤地 影响厦门几何?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08:51 台海网
台海网1月9日 (海峡导报记者 杨晓辉)在“第二套房”政策之后,房产新政再次出招,此次调控对象盯上的是囤积土地的开发商。日前,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指出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将使已被抑制需求的厦门楼市面临新的考验,行业洗牌将加速到来。 业内声音:这一次要玩真的了 国务院《通知》要求,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 “这是国家对地产调控的又一强烈信号。”厦门市房地产协会秘书长陈守正认为:清理闲置土地一直被看作加快土地流通、增加楼市供求的有效方式。国家有关部门在此前曾多次下发相关文件,“但这一次可能是要玩真的了。” “这给一些中小开发商带来了强大的心理压力。”一位操作地块转让的中介人士透露:“一些原本还在观望的中小开发商似乎下定了出售的决心,今天我就接到许多转让的意向。” 厦门知名中介机构——— 新景祥总经理秦刚认为,一些不具实力的中小开发商将面临更严苛的市场风险,“个别抱着 ‘赌博’心态进入这个行业的投资者,可能会被震荡出局。”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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