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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发表声明回应中航质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14: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 记者韩平报道:针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元旦发布的有关“新航入股东航”有“贱卖资产”之嫌,并存在对其他股东、投资者和国内同业不公平对待的问题,东方航空公司2日发布官方声明,对中航的质疑作出全面回应。 2008年1月1日,东航股东、国航(0753)母公司中航借第三方之说辞发布官方澄清说明,认为以现有东新方案下每股3.8元的入股价,未能反映东航应有的价值;另外,该方案赋予新航及淡马锡的反摊薄条款,和投资者认购协议中的竞业禁止条款存在对其他股东、国内外投资者及国内同业不公平的问题,有可能构成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潜在障碍。 东航声明称:中航虽是东航的H股股东,但同时也是东航境内的主要竞争伙伴的关联方。处于这一特殊地位,我们认为其对东航增发和战略引资方案所提出各项质疑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能在真正意义上代表东方航空的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东航强调,东航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公司提出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方案。而东航与新航、淡马锡的合作所定的相关条款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符合东航发展壮大的需要,也是有利于中国民航业的健康发展。东航管理层希望广大A股、H股投资者在2008年1月8日的股东大会上做出独立的判断。 对于“贱卖资产”的质疑,东航表示,3.80港元的增发价格是东航和新航遵循市场原则长期谈判的结果。这一价格相较2007年4月22日至2007年5月21日期间的H股交易均价溢价35.7%;是东航2006年末净资产的6倍,远高于可比同类交易;并且,此次增发的股份有三年的锁定期,进入者将承担相应的风险。 对于本次交易“构成影响行业未来发展的潜在障碍”的质疑,东航表示,东航与国内航空公司合作并不因本次向新航定发增发而存在任何障碍,东航始终怀着开放的心态,不会排除与国内兄弟公司在业务上进行各项合作的可能性。 事实上,在“东新恋”方案公布后,中航与东航之间就有关交易的攻防战一直没有停过。由于力主国航东航合并的国航“主帅”李家祥调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市场有关“东新恋”只会开花,无缘结果的猜测开始增多。 业内人士此前分析,假如此次“东新恋”流产,中航将是最大的受益方。因为一旦市场认为新航有加价再谈的可能,其股价便会大涨,中航持有大量的H股便可套现获利;如果此次将东新恋彻底“搅黄”,东航必然元气大伤,在国内航空市场三足鼎立的局面中成为最“软”的一只“足”,为今后国航兼并东航埋下伏笔。 ■新闻链接 新航:入股东航价格不需调整 本报综合消息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对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有关新航的买价对投资者不公平的说法,新航指出,买卖双方达成的价格是相当合理的,并不需要进一步的调整。 报道援引新航发言人福肖的话说:“这是个合理而且经所有各方同意的价格。这是根据商业基础因素,可以接受的最高价格。新航是个长期合作伙伴,不是短期的金融交易者,而这项交易将是一个重要战略关系的开始,它将加强东航的竞争地位。”(王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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