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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定:楼面地价不得高于房价的1/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08:45 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重庆1月3日电 重庆市今年将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规定楼面地价不得高于房价1/3,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监管,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介绍,今年,土地调控将是落实和加强宏观调控的重点。重庆市将以商品住房年度建设规模为依据,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和布局。对于成片土地将实行“净地”分块供应,控制单宗土地供给规模,土地出让楼面单价控制在房价的1/3以下。对商品房空置比例增长过快的区县,要严格控制新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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