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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每块土地都将有“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 02:30 新闻晨报

  □记者刘畅

  晨报讯昨天,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几经修改的《土地登记办法》从2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今后每一块土地都将拥有合法的“身份证”。

  根据该办法,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都必须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并对外公示。

  该办法规定,土地以宗地为单位进行登记,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处理或者正在处理的;未依法足额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税费的;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此外,该办法以独立章节对土地权利保护作出明确规定:依法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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