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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十大新闻”的强烈民生意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1日 23:25 中国经济时报

  ■马龙生

  日前,新华社评出2007年国内十大新闻:《物权法》获表决通过;太湖蓝藻暴发敲响生态警钟;《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颁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普遍建立;解放军建军80周年庆祝活动在京举行;党的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我国首次探月工程取得圆满成功;改革近十年的“黄金周”休假制度;粮食总产量再超1万亿斤;全国人大通过关于香港特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决定。

  身处不同社会层面,对上述十大新闻的感受会有不同;站在不同的职业角度,也会对十大新闻给出不同答案。作为普通百姓,尤其是对于一个“体制外生存”的普通作者,我对十大新闻感受最深的,还是那挥之难去的“民生”印记。如果一一点评,恐怕挂一漏万,笔者只想就感受最深的几点略作发挥。

  历时13年,历经7次审议的《物权法》,终于在今年“两会”中的第8次审议后获终审通过。《物权法》对于维护民众利益,让“恒产”激发“恒心”,从而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具有重要意义。此外,《物权法》对立法、司法、行政带来前所未有挑战的同时,也可以带动、促进法制社会的进一步深化与完善;《物权法》对物的法律权利界定,本质上还是对人的权利归属的界定。因为物从来不能脱离与人的关系,物终究是人的物,对物权重视的背后,是对人的权利的重视与尊重。尽管具体实施中可能还会遇到曲折,但是该法的上述精神实质是不容置疑的。

  调整休假方式,推出带薪休假制度,是政府顺应民意,对现行的休假制度进行调整,使之更科学、更人性化的好事。新的休假方案,考虑到了良性经济拉动、保护民俗文化、保障休假权利等多层面、多角度平衡。其“尊重人的权利,倾听人的要求”,显然是此项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始在全国普遍建立,我本人就是最现实的受益者。七旬老母艰难地把我们兄弟姐妹养大,却一辈子没有挣过自己的“工资”,老人常常心生郁闷;弟弟在一家公司打工,临时工当了多年,最近几年才由公司给上了“三险”,但如果按照“养老保险必须缴够15年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的规定,到了退休年龄他也缴不够15年,只能按一次清户处理,所以全家只为他一个人担心。而就在前几天,北京媒体刊发了将要实施的京郊农村社保新政策:无论城乡,所有无保障老人每月可享受200元福利养老金;农村推行养老保险制度,农转非、非转农时,养老保险可以续接。读到这一消息,我第一时间通报了全家人,父母兄弟奔走相告。由此可见,一项惠民政策,鼓舞的何止受益者本人?这样的精神能量如果被调动起来,中国何愁不繁荣富强?

  无论宏观还是微观的各个层面,无论时间与空间的各个角度,我们不仅经历了上述十大新闻带来的巨大情感冲击与理性思考,更让人可以期待的是,这十大新闻中的相当一部分,已经或即将成为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给我国的建设与发展带来一个持续、良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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