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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钢厂关停风暴再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8日 02:49 中华工商时报
第二批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签订18省(区、市)2010年总体目标8541万吨 在今天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的“钢铁工业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会议”上,发改委与18个省(区、市)及宝钢签订了第二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责任书》,这一被称为“军令状”的责任书的签署,意味着新一轮的“小钢厂关停风暴”启动。 到2010年,这些省份将累计关停和淘汰炼铁能力4931万吨、炼钢能力3610万吨,涉及企业573家。 这18个省(区、市)分别是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此外,发改委还单独与宝钢签订淘汰落后产能责任书。这18个省(区、市)目前结合完成本地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已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 今年4月27日,国家发改委已与河北、山西等10个主要产钢省(区、市)政府签订了第一批《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生产能力责任书》。至此,我国关停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地方省市达到28个,几乎包括所有的主要钢铁省市。 记者从今天会议上获悉,截止到11月末,第一批签订责任书的省份累计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2940万吨、炼钢能力1521万吨。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四省已全部完成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其中山西省是第一批签订责任书中任务最重的省份,责任书中淘汰1000万吨炼铁能力的目标任务,目前已经完成了900万吨,与此同时,又主动淘汰了未列入责任书的1195万吨的落后炼铁能力。 “但要实现两批责任书确定的,到2010年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8917万吨、炼钢能力7776万吨,特别是今年要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能力3706万吨、炼钢能力3820万吨的目标任务,还需要下更大的工夫。”发改委主任马凯强调,为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市场作用,落实目标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联动机制,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国家发改委计划,“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淘汰约1亿吨落后炼铁产能。但钢协相关人士坦言,中国淘汰钢铁落后产能仍然需要一个“有效的激励机制”。 【记者迟明霞 贾林男27日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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