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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高新企业享受“特殊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6日 22:45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单一良报道

  新企业所得税法于今年3月16日正式颁布,12月11日,国务院又发布了新税法实施条例,新法和实施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生效。25%的所得税统一税率实施后,很多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区域内的企业,将不再享有税收优惠。

  天津塘沽海洋高新技术开发区是天津四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之一,去年该区引资规模近50亿元,其中内、外资引资比例接近4比1。开发区办公室的有关负责人在提到新税法的实施对开发区发展的影响时表示,“影响可能非常大”,“会在利用外资方面失去优势”。

  据了解,目前我国共有54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省、市级的经济开发区近3000个,这些地区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龙头。对于经济技术开发区而言,低税率是众多外资纷至沓来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我们了解到,这些地区的企业可能将不适用过渡性政策,因此新税法实施后,这些地区的企业税率可能立刻被调整为25%。”德勤中国华北区税务主管合伙人吴嘉源表示,“但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形成了一条比较完整的产业链,其产业和技术优势依然存在。”

  不仅仅是这些地区的发展策略将被改变,许多企业的发展策略也将因新税法而调整。

  “在新税法中,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税率统一为25%,但是对于内资企业而言,此次税负的下降绝不仅仅是8个百分点,税前扣除标准的放宽,使得应纳税所得额(税基)将有大幅度降低。”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张斌表示,更为重要的是新税法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环保企业等行业的扶植力度。

  据了解,在新税法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可以享受15%的税率,而且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都可以按150%加计扣除。同时为了扶植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对于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投公司也有税收方面的优惠。

  “对企业来说,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率,相对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有着很大的吸引力”,吴嘉源说,很多企业都希望能够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但据吴嘉源了解,由于国家在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这种拥有并没有明确是经济上的拥有还是法律意义上的拥有,一些外国投资者对知识产权法律所有权是否要留在中国,还存在疑虑。

  “此前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和外籍个人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免征所得税,但新税法中将这些所得的税率规定为10%。”有关人士表示,“所以我们会在股息、红利的分配上,有一定的考虑。”

  吴嘉源表示,“新税法在所得税率、税收优惠、股利预提税以及海外所得课税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鉴于外企留存的税后利润不再免征所得税,无论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都必须重新审视下一年的发展策略与经营计划。”记者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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