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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年报废汽车4000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 04:37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曾遗荣、通讯员刘卫华、王渊)汽车也有生命周期,当一辆车走到“生命尽头”,该拿它怎么办?昨日,记者从省汽车行业协会获悉,我省正加强对老旧汽车的回收管理工作,让报废汽车适得其所,不留隐患。 据统计,武汉市今年共回收老旧报废汽车4100台,与去年数量大体持平。专家预测,近年城市汽车保有量成倍增长,以后也将有更多车辆陆续报废。近两年,全省报废汽车量将多达数万辆。 按照国家规定,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40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50万公里,私家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45万公里,便达到了报废标准。 以时间计算,私家车的正常使用年限为15年,此后便属于超期服役。 另外,虽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或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也在强制报废范畴之列。 据介绍,并非任意一家企业都拥有回收、拆解汽车的资质。利益驱动下,一些企业用报废车的“五大总成”及零配件拼装车辆出售,带来极大的道路安全隐患。而且这些企业没有配备汽车氟利昂回收系统,拆解过程中排出的氟利昂严重污染大气。 目前我省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总公司共17家。武汉市有两家,分别为武汉鑫汇报废汽车回收公司和武钢金属资源公司,仅今年一年便回收汽车氟利昂3.1吨。 省汽车行业协会提醒广大车主,将报废汽车送到有回收资质的企业,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也只有这样,才能获取相应的汽车报废证明,为自己日后再购车等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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