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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公司债券的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9:04 中国经济时报

  王国刚表示,公司债券不在于其是否有风险,而在于风险是否能够充分披露

  记者王宇新北京报道 “公司债券一定是存在风险的,不同资信的企业所发行债券的风险程度不一样。按照通常状况,通过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将其分别对应相应的价格水平来体现其价值。”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国刚近日在由证券时报社和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主办的“新形势下公司债券创新与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关键是要正确认识公司债券的风险。

  王国刚说,首先,公司债券不在于其是否有风险,而在于风险是否能够充分披露。如果各种信息没有充分披露,即使债券既有抵押也有担保也并不能排除将来发生风险的可能性。由于公司债券期限比较长,一般都在5年至10年,如果仅靠企业在发行债券时进行信息充分披露,后续的信息披露没有继续进行,很难保证投资人做出正确的决策。投资者不担心风险,担心的是不知道风险在哪儿,对于风险的连续信息披露机制一定要进行相应的完善。

  其次,建立解决风险的机制。现在人们一谈到风险就害怕,采取各种各样的方法让其消失,现行的既进行抵押又进行担保的企业债就是如此。对于投资者而言,他们考虑的是如何通过资产组合有效规避风险,而不是让风险消失。

  据了解,由于企业债券在发展初期,受众多资信较差的企业发行垃圾债券引起支付危机的影响,国家在1993年出台《企业债券管理条例》,严格管理企业债券的发行,对企业债券实行规模控制、集中管理、分级审批的管理模式。这使发行主体过于集中,发行方式不够灵活,这种管理模式严重地阻碍了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最后,可以借助市场手段有效地解决风险问题。在国际金融市场中,当发行债券的主体发生风险时,非常重要的一种手段是进行债券并购。这样如果一旦发债主体到期不能兑付本金时,就是风险发生,可以通过其他机构趁机进行债权收购,提供了一种解决风险的手段。在风险的博弈过程中,各种机构的定位要明确。

  “因此,不要简单地去担心风险,在这个过程中,即便发生几家公司由于到期确实因无本金兑付而导致破产倒闭也没什么可怕的,这是市场竞争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结果。重要的是在此过程中,要勇于借助市场来解决这些问题。”王国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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