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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不下来的“买路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 02:44 北京商报

  屡遭诟病的养路费近日又被戳到痛处。据浙江审计部门审计,该省近3年公路养路费收入激增,但使用效率不高,且有4.23亿元违规他用,比如“养活”省公路局下属学校及省交通厅驻京办事处。

  该消息曝光后,很快另有报道指出,养路费“养人”之风实际上充斥着全国交通系统。

  “要想富,先修路”,这句堪称经典的“语录”在某些部门某些人眼里有了完全不同的解读。一辆车想上路,先得把养路费、交强险、车船使用税、过路费、过桥费、高速费等等统统缴纳清楚,稍有疏忽滞纳金就能“滚”成天文数字。

  虽然这些费“收者不同”,但“被收则一”,而最令“被收者”想不通的,是这些取之于路的钱相当一部分没能用之于路,有挪用、有亏空、有的沦为“收钱机构”的行政费用。据日前发布的“交强险收支年度报告”,截至今年6月30日,交强险业务保费收入507亿元,其中“经营费用”高达141亿元,比赔款支出还要高2亿元。

  缴的“买路钱”多了,很多人呼吁用“税”PK掉“费”,然而曾被盛传有望代替

养路费
燃油税
酝酿10年依然难产,个中原因显而易见。首先,燃油税会让交通部门失去一大块收入,而不能上路稽查无疑是让有些人“摘下大盖帽,变成修路工”。其次,现在养路费归地方政府,而改为燃油税后中央要拿大头儿。

  费改税难,难就难在交通部门与税务部门、中央与地方的利益分配之间,“买路钱”既然是摇钱树,违规收费、超期收费、挪用资金似乎就成了必然。

  已在征收的“买路钱”固然可畏,但更可怕的是还有多少拿路说事的“费”在后边排队。上月,多个城市公示或讨论“道路拥挤费”方案,并大力宣传“拥挤费”已在伦敦收了5年。然而,本周有媒体调查后报道,伦敦政府5年收了8亿英镑“拥挤费”,但现在交通状况毫无改善,去年用于拥堵费行政管理的支出上升到1.6亿英镑,而用于巴士和交通流量改进的资金不足1000万英镑。而另一个惊人的数字是,目前伦敦拥挤收费区的面积已经两倍于5年前。

  收钱的由头——“国际个例”已经失败,我们还要不要收这笔钱?养路费、交强险、路桥费已经有这么多猫腻存在,还能不能任由地方诸侯匆匆上马下一种“买路钱”?

  《福布斯》杂志2007年“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将中国列为“税负痛苦”亚洲第一、全球第三,有中国官员出来反驳中国税负只是“居中”,不知道他有没有将各种“费负”、尤其是现在与未来的“买路钱”参与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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