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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典当成换房新宠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17:52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随着国家住房调控政策的实施,第二套房首付比例的提高,不少想小房换大房的人们感觉到了去银行贷款的种种不便。为了解决燃眉之急,他们中不少人选择了将现有房屋典当,再购买第二套房。 相关专家表示,典当并不是长久之计,典当的利率远远高于银行,提醒典当换房者需要考虑自身的承受能力,不能忽视典当带来的种种风险和弊端。 典当解燃眉之急 “现在去银行贷款买第二套房条件苛刻了很多,典当行可以解燃眉之急,我觉得可以试一试。”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李小姐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现在典当房子的业务在明显提升。很多客户打电话咨询,而且大部分咨询的都是典当行的抵押利率,想比较典当利率和银行利率之间的差距,计算到典当行抵押手中的现房贷款再拿去购买二手房是否划算。”宝瑞通典当行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第二套房新政执行以来,让不少想小房换大房的市民感觉到了去银行贷款的麻烦。面对银行信贷政策趋紧,不少人登了典当行的门。据了解,在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等新政出台之前,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人寥寥无几,最多的时候,一天也就五六笔。现在每天最少也能有10笔这类贷款。 业内人士表示,高档房全款购房的比例明显高于低档房。面积小、总价低的房子贷款难,而买高档房申请贷款相对又容易,且大都选择了全款购买。想贷款和能贷到款者的不对称,一个购买住房的细节,强者恒强再次凸显。房贷新政出台之后,来做房屋典当有3类,第一类是抵押第一套房来筹措第二套房的首付款;第二类是为了赶紧还清第一套房子的贷款,规避第二套房政策;第三类是买全额交易的二手房。 专家建议,对急于换房,又还没还清第一套房房贷的客户,可以依靠担保公司或者有担保功能的典当行做代偿,先还清银行贷款,再把房子抵押给典当行,然后,可以将典当行的部分放款先还给担保公司,再购买第二套房。 风险仍需防范 “和银行的利率相比,典当的利率显然是很高的,风险也自然很大。如果真正选择典当房产,当然要考虑清楚了,否则可能得不偿失啊。”在银行工作的刘先生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事实上,虽然房产在典当的过程中,似乎比银行贷款来得更快,程序也相对简单一些,利率却比银行高得多。据了解,目前典当行的月息费多数是3.2%,那么年利率就是38.4%,相比之下,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年利率是7.29%,换算成月利率的话只有0.6075%。两者相差比较大。 在各大典当行中,抵押第一套房来筹措第二套房首付款的占绝大多数,一些典当行出于风险考虑,要求第一套房必须是没有贷款,或者还清贷款的房子。金福典当行的总经理周忠斌认为,银行已经停办所有涉及加按揭的业务。那些还在还贷的房子,只能找其他途径进行抵押,如果典当行给抵押贷款,万一贷款人没有能力还款,必须将典当物拍卖的话,就形成银行和典当行两个债权人,在实际操作中,会形成很大风险。 专家表示,尽管目前房价是10%的提升速度,但这部分收益并不确定,除非能够在短期之内还贷,否则,通过典当行来“以房换房”确实是个得不偿失的做法。北京华夏典当行综合业务部经理李铁军表示,到典当行只能是进行短期交易,大多都是在两个月内资金就能够周转开。 相关法律专家表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要谨慎对待典当行为,基于物权法与私法自治原则,一方面,我国民法制度中没有关于典当的规定,即不承认典权是物权,因此不能得到等同物权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公民都有权利自主做出处理财产的行为,包括典当。但是,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之徒利用普通百姓对法律的不了解,诈骗钱财。因此,一定要慎重审查典当的风险,以防造成经济损失。同时,切忌以典当为手段,钻法律的空子,例如目前一些炒房的公民,明着签订典当合同,暗地里买卖房产,以规避高额的税金,后果可能是得不偿失的。 (稿件策划/本报记者 黄睿)记者武文静摄影 【责任编辑 张秦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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