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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与房价互动隐含金融风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09:24 中国经济时报

  ■一家之言■洪正华

  股价与房价越来越成为我国老百姓乃至政府决策层关注的焦点,但很多人不知道股价与房价有密切的关系。正确理解股价与房价之间的关系,不仅对老百姓的投资有所帮助,对国家的宏观调控也有裨益。

  从我们过去的经验看,股价与房价曾经呈现跷跷板的关系,2001年至2005年,股价不断下跌,而房价不断上涨,不少分析人士认为,这是资金从股市流向楼市的结果。但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股市是楼市的风向标,股价是房价的先行指标,当股价上涨时,楼市的价格也会跟着上涨,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反之,当股市下跌时,楼价不会上涨。

  从表面看,国外的经验与我们的感受似乎是相反的,但其实不然。我们2005年以前的股票容量太小,当时的股票流通市值只占GDP的10%左右,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微不足道,因此股市对楼市的影响也就可以忽略不计了。另外,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发育的时间也非常短,在1998年房改之前,绝大部分城镇居民的住房是由政府或单位“包办”的,大部分城镇住房也没有产权,因此,那个时候不存在所谓的“房地产市场”。1998年之后,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才逐渐形成。可见,2005年之前,我国的股票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都处在“幼稚”的阶段,它们对宏观经济的影响还不太明显,二者之间的关系也不甚显著。

  2007年6月份以后,我国股票市值第一次超过了GDP,股价对宏观经济及楼市的影响开始显现出来,股价与房价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股价对房价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股市的财富效应刺激了房价的上涨,股价的上涨为楼市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廉价资金供给;二是房价上涨的财富效应刺激股价不断上涨。

  一直以来,有一种甚为流行的观点,认为股票市场的繁荣可以吸收过多的流动性。其潜台词是如果不让股价上涨的话,资金会冲击房地产市场,房价必然上涨。因此,要抑制房价,必须让股价上涨。但事实上,股票市场增加的财富全部是金融资产,是流动性很高的金融资产,这些资产具有准货币的功能,它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的实际购买力。国际经验早已表明,股票市场存在财富效应,即股票市值的上涨会刺激消费的增长。

  股价的上涨不仅提高了房地产市场的购买力,而且通过上市公司的融资为地产开发公司提供了大量廉价的资金,助推了地价和房价。

  股票市场的牛市,市场资金非常充裕,为房地产类公司的融资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以万科为例,2005年在股票市场融资20亿元,2006年再融资42亿元,而2007年则一次性在股票市场融资超过100亿元,每一次融资的规模都比上一次翻一番。最近两年来,全国很多城市的地王都是上市公司制造的,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成为房地产价格不断上涨的不可忽视的力量。

  上市公司不仅通过土地市场抬高地价,而且利用资本优势大量储备土地,使土地价格不断上涨。这些公司可以凭借资本市场的力量,高价从股票市场融资,然后到地产市场高价拿地,似乎形成了“良性循环”。但这局部的“良性循环”却破坏了宏观经济整体的健康与稳定,破坏了宏观调控的大局。

  我国房地产的金融功能正在不断被开发出来。不仅房地产成为企业和个人融资的最常用抵押物,而且土地还成为地方政府从事城市开发的最主要融资平台。从数量看,很多城市的房地产总量(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计算)已经远远超过了GDP,以北京为例,其房地产价值大约为GDP的5倍以上。这些数量巨大的房地产资产在理论上都可以很方便地变成货币。很多人在股市火爆时并没有多余的资金投资股市,于是银行主动将这些人的房地产按揭贷款总额增加,没有资金的人便很快得到了资金。在当前的股市投资中,此类资金数以千亿计。但如果股票市场趋势逆转,则这些投资者的风险会立即暴露出来,银行的风险也终将和股市的风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因此,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作用远非仅仅局限于投资带动作用,它的金融功能要超过其投资的产业拉动作用。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房地产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宏观经济的盛衰,当一个国家的房地产处在上升周期时,宏观经济与股市一定兴旺;当一个国家的房地产不景气时,宏观经济与股市很难有好的表现。如果任由股价与房价相互刺激下去,股价及房价的上涨最终会冲击其他领域。

  首先,这些巨额的财富增长会加剧社会的两极分化。因为股价上涨的主要受惠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尤其是大股东;而房价上涨的主要受惠者为地产商及拥有不动产的人,其他人则无缘财富增值。因此,资产价格暴涨使一部分人的财富迅速增加,而另外一部分人的财富大幅度贬值,尤其是工薪阶层的生计可能都会出现问题,社会矛盾会激化。

  其次,金融风险迅速集聚。从表面看,股市和楼市的资金都是企业或个人的,但这里的大部分资金直接或间接来自于银行,股价和房价逆转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风险会很快暴露出来,这一点我们可以从2001年至2005年股市熊市中找到教训。因此,政府应该采取措施遏制股价和房价的上涨趋势。

  目前房地产类公司的规模已经比较大,是股票市场最重要的板块之一,采取一刀切的方式停止这些公司的融资是不妥的,但可以对它们的融资规模作出适当限制。笔者建议:一、让房地产类上市公司每年的再融资规模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净资产的50%。从最近几年的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看,2002年至2007年的投资增长速度全国平均为20%至30%之间,2005年、2006年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增长分别为26%和36%,因此将融资控制在50%以内完全可以满足房地产类公司的正常需要。二、对房地产类公司发行上市从严控制(在

证监会发审委环节进行内部控制)。三、对房地产类公司借壳上市和重组从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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