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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质发电应坚持科学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09:01 中国经济时报

  ——访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陈邦柱

  ■见习记者胡亮

  日前,全国政协人口环境资源委员会主任陈邦柱率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情况调研工作组,奔赴江苏、山东、河南等生物质能资源丰富的地区进行调研,并先后考察了中节能宿迁、国能单县等生物质发电项目。生物质发电在中国发展前景如何?将给可持续发展的中国经济带来什么影响?目前还需要面对哪些问题?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了陈邦柱。

  生物质发电应合理有序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以农林剩余物为燃料的生物质发电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股发展热潮,您刚刚率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调研组考察了国内主要的生物质发电项目,您如何看待我国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发展情况?

  陈邦柱:发展生物质发电,要坚持科学发展。以农林剩余物等为原料的生物质发电是国家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是变废为宝、资源化综合利用农林剩余物的一个重要途径。在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规划、正确引导、有序发展,让有限的生物质能资源在现有技术水平和环境约束条件下得到有效的利用,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发挥生物质发电产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让生物质发电真正利国利民。否则,盲目发展、一哄而上,不仅不能发挥这个产业应有的作用,还会带来诸多危害。

  生物质发电有助于节能减排

  中国经济时报:在世界关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我国政府正在开展一项史无前例的节能减排系统工程,您如何看待生物质发电在节能减排方面的作用?

  陈邦柱:发展生物质发电是实现节能减排的一支重要力量。生物质发电能够大量资源化处理农业、林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发出绿色电力,是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有效途径之一。

  同时,相对于常规火力发电,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生物质发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城乡大气污染效益突出。一个装机容量2.5万千瓦的生物质发电厂每年消耗农林剩余物约20万吨,发出绿色电力1.5亿千瓦时,可为约40万户农村家庭提供一年的生活用电,替代标准煤约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10万吨。

  中国经济时报: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生物质发电在建设生态文明方面将有哪些贡献?

  陈邦柱:发展生物质发电是发展可再生能源、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之一。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能源利用方式的转变,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带来的面源污染等环保问题越来越突出。废弃的秸秆无法有效处理,随意丢弃,严重影响了村容村貌。秸秆直接在田间焚烧带来的大气污染和消防安全问题更是危害巨大。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既有效处理了农林剩余物,改善了城乡环境,又利用了重要的可再生能源,减少了温室气体排放。按照有关规划,到2020年我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届时将占全国电力总装机容量的3%。

  生物质发电可促进“三农”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生物质发电作为一个与“三农”直接相关的产业,如何看待它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作用?

  陈邦柱: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产业是实现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综合开发的直接载体和重要途径。生物质发电厂的选址都是在秸秆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生物质发电厂的投资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来讲,是极大的经济发展动力,能够有效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小康社会的实现,是缩小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有效措施。生物质发电产业通过解决农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进而能够有效提高农民的购买力,可以一定程度地繁荣农村经济市场。另外,生物质发电产业对农业机具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将大大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程度和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高。

  据测算,装机容量为2.5万千瓦的农林剩余物生物质发电厂年消耗农林剩余物约20万吨,经过收集、加工、运输等环节,到厂平均成本约为300-350元/吨,可为当地农民增加就业岗位1000余个,增加收入达到6000万元以上。

  完善生物质发电政策的五项建议

  中国经济时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可再生能源,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为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有专家认为,我国生物质发电相关政策还不完善。我们很想听听您关于完善生物质发电政策方面的建议。

  陈邦柱:当前在宏观政策层面上,《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为开发利用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但在有关政策的执行层面存在着内容不配套、实施细则不全面、关键政策尚未出台等具体问题。

  我国的生物质发电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单位投资大,燃料成本高,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尽管国家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目前效益仍然不乐观,市场竞争力较弱。据调研,在目前的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及税收政策条件下,我国已投运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面处于亏损运营状态。作为具有多重社会效益的朝阳产业,国家应为生物质发电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欧、美等发达国家的生物质发电产业之所以能够顺利发展,主要得益于国家强有力的政策支持。结合国外相关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提出以下五条政策建议。

  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项目管理。各省根据区域总体规划及生物质能资源分布特点,制定生物质发电发展规划,从源头上促进生物质发电产业有序发展。加强项目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提高市场进入的技术和资金门槛,强化技术监督,优化产业结构,防止“一哄而上”。

  完善优惠政策,增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的竞争力。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成本,合理调整生物质发电的上网电价。同时,加快出台有利于促进生物质发电发展的财政税收政策,例如增值税即征即退、财政补贴、贴息贷款等。

  加大投入,完善生物质发电产业链。完善技术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加大对生物质发电科研的支持力度,促进技术进步。重点支持生物质发电的燃料收储运装备、生物质锅炉的研发和制造能力、工艺水平的提高。

  推行绿色电力配额制度和认购制度。积极借鉴上海及国外发达国家绿色电力配额制度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电力市场的不断完善,加快建立我国的“绿色电力证书”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通过合理的配额制度,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市场空间,提升生物质发电项目的赢利能力。

  加强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推动燃料收储运的产业化,确保燃料供应稳定、可靠,同时为农民增收和

农业产业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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