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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限制不合理 年金投资应多配高收益资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 15:07 21世纪经济报道
比例限制不合理 年金投资应多配高收益资产 ——访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郭特华 【访谈】 见习记者 张伟霖 北京报道 劳动保障部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资格公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获得投资管理人资格,至此工商银行成为首批获得年金业务“全牌照”的金融集团之一。 就如何看待目前的年金市场格局及年金投资管理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工银瑞信总经理郭特华。 《21世纪》:工银瑞信获得投资管理人资格的同时,大股东工商银行也相继获得其它三项资格,工银系统取得企业年金业务的“全牌照”。如何看待这件事情? 郭特华:第二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资格公布后,工商银行集团成为首批获得年金业务“全牌照”的金融集团之一。四项业务资格的获得,增加了集团为客户提供的服务类型,丰富了为客户提供的服务组合,可以更好地提供个性化、全面的服务。 “3+1”模式使集团内部协作程度加深,可以更好地利用集团内部协作性强、交易成本低、合作更具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加快捷、便利和稳定的服务。 《21世纪》:设置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和账户管理人四种角色,是20号文、23号文明确规范的信托式年金运作模式,旨在分散年金管理、运营的风险。“全牌照”是否意味着与这一政策导向相悖?会否对年金运作的安全性构成影响? 郭特华:“全牌照”的颁发,使金融集团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稳定、全面和个性化的企业年金服务,将更好促进对广大职工退休生活的保障和企业年金市场的发展。金融集团即使获得“全牌照”,也必须严格遵守20号令、23号令关于年金基金运作的相关规定,因此,“全牌照”不意味着会对年金运作的安全性构成威胁。 《21世纪》:我国在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方面采取限制性监管的模式,按照现行法规的投资比例限制,年金产品是否会有同质化设计的趋势? 郭特华:不同的企业年金有不同的投资管理模式。一种模式是企业年金计划的理事会自己负责整体资产配置。在这种模式下,各个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特长,专注于某一类资产的管理,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提供的年金产品就可以有较大差别。第二种模式是企业年金理事会不负责整体资产配置,而由各专业投资机构根据年金计划的特点制定各子组合的资产配置。在这种模式下,对同一企业年金计划,从理论上讲,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提供的年金产品不会有太大差别。 企业年金资产是长期资产,在制订长期资产配置方案时,需要考虑10年、20年、30年甚至更长时间以后,员工可以领取的退休金水平。如果资产配置方案过于保守,年金资产的预期收益率水平过低,年金资产将无法实现预定的目标替代率。按照规划,我国企业年金的目标替代率为20%,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替代率,多数企业年金都需要在股票等高收益资产上配置较多的比例。 但是,我国企业年金管理法规对年金资产配置比例有明确限制,例如股票的投资上限为20%。多数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制订年金资产配置方案时,均会把股票类资产的配置上限用足,从而导致在第二种养老金投资管理模式下,各家机构提供的年金产品差别很小。 从国际经验看,北美、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养老金资产在股票等高收益资产的配置比例大都超过50%,监管机构对养老金投资管理的监管,更多地基于谨慎性原则进行监管,一般很少硬性规定明确的配置比例。从长期看,我国企业年金投资管理的法规需要根据养老金投资管理的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21世纪》:在加息、通胀周期中,您觉得该如何衡量一家养老金公司企业年金的运作成绩? 郭特华:目前我国年金都是以企业作为委托人,不同企业的年金有不同的财务要求,基本上都有最低收益率要求,但这个最低要求必须是合理的,在运作中有较高的概率能达到。因此,在升息周期中,一方面要努力达到基本要求,另一方面要战胜业绩基准。 根据规定,年金可以投资不超过30%权益类工具(含股票、投资性保险产品、股票基金)。在升息过程的前一阶段,权益类产品通常有较高的投资回报,久期不超过2年的债券组合也有希望取得正回报。所以,加息并不是不能完成合理的基本回报的理由。 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评估年金管理的成绩:一、是否达到基本的收益率;二、是否战胜基准;三是投资组合的风险调整收益是否较优,以及组合的整体流动性是否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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