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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价差催生私油赎卖 能源法欲解机制性油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1日 23:49 中国经营报

  “这是一个严重本末倒置的价值链,难怪香港人这么愿意在深圳给汽车加油!”广东油气商会油品部部长姚达明忧心忡忡。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每吨成品油零售价格提高500元后,成品油市场本末倒置的现象愈加严重。据记者了解,目前广州市面上,柴油加油站零售价为6000元/吨,而加油站从石油销售公司拿到的批发价为7000元/吨,这直接导致了各地加油站拒售的“油荒”。

  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与财政部联名发出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集团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销售。

  而在此之际,一部能在实际意义上管理油价的《能源法》正破壳而出。

  “越卖越亏”导致“公油私售”

  据了解,截至11月底,已经有5艘越洋油轮把超过10万吨柴油运抵广州市场,此前各类柴油告罄的社会加油站陆续开门迎客。

  然而,油源充沛难掩加油站缺乏销售动力的尴尬。

  正在广州开展运输市场调研的美国能源运输集团上海办事处的王先生告诉记者,11月29日,广州市广汕公路中油BP联谊油站,一些固定客户仍能加到柴油,但加油站对外却挂出“暂无柴油”的招牌。而从广州向佛山方向,多数加油站仍然停供柴油,即便有货,也最多只能加100元。

  “广州目前是油源紧张的重灾区。问题是国际原油市场已经从50美元一路涨到了90多美元。但国家一直在刻意控制成品油市场价格。”王先生表示,国际油源非常充沛,运输能力也不存在问题,但广州频现油荒的原因就在于大家都不愿意做亏本买卖。“卖得越多亏得越多谁还愿意卖?”

  加油站不卖柴油之后,广州市面上迅速出现高价兜售柴油现象。“他们的柴油售价普遍在7到8元/升,比国家规定的每升柴油售价5.15元高出许多,但长途汽车司机在加油站加不到油时,就必须选择这些非法油源。”姚达明发现,尽管这些人在倒卖私油,但他们的油源却始终很有保障。

  一位倒贩私油者透露,作业流程其实非常简单,在与一些加油站管理人员充分沟通后,便可以把原本运送到加油站的部分油源截流下来,然后在社会上高价兜售,最终收益大家协议分成。

  “我们的售价其实也低得很,加油站规定5.15元。我们的进货成本是5.3到5.4元。”这位人士坦陈自己只是赚取了少部分的差价。不过,他表示,由于近期柴油销售行情持续看涨,他们进货的成本已经上升。

  根源在于体制不畅

  对全国各地出现的贩卖私油现象,王先生并不感到惊讶。“加油站通过非正规渠道销售油源的好处显而易见,每吨至少可以减少数百元的亏损。”他表示,我国对石油专营的管理权限始终没有放开,即便合资加油站和民营加油站也受制于价格管制。这种情况下,想办法减少亏损合情合理。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也认为正是利益驱动才会出现类似投机行为。他告诉记者,石油价格事务具体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与价格监督司整体协调和运作,但这些问题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已经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根本症结在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体制仍待完善。

  在广东油气商会会长吴清标看来,11月1日每吨成品油零售价格上调500元仍幅度偏小。如果按照之前实行的国内成品油价格体制来操作,依据“一个月跟踪法”,国内成品油价格在2007年度至少应该作出3次以上调整。但由于体制不畅,国内外成品油价差的鸿沟越来越大,石油生产、销售企业也因此背负起巨大成本压力。

  商务部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49%。期间国际原油价格几乎涨了一倍,而国内成品油价格涨幅只有11月1日才实现的10%。

  不过,国内成品油价格未来仍存在上涨预期。日前,温家宝总理在向国外媒体谈及中国成品油价格时,暗示未来仍会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

  “再次调价的预期既然存在,加油站凭什么要选择现在按照政府限定价格,很便宜地卖出成品油?”一位不愿具名的能源专家直言,价格体制属于根本之道,这个问题不解决,成品油销售市场就始终存在利益寻租空间,而在利益驱动下,不排除在2008年春耕来临前后大范围爆发油荒。

  《能源法》有助烫平内外价差

  油价问题非一日之寒。但有助油价坚冰消融的一个法律利器正在呼之欲出。

  此前我国虽然施行了电力法、煤炭法、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等能源单行法律,但一直缺乏一部系统、综合规范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行为的基本法。故而,《能源法》被业界看做是健全中国能源法律体系、维护能源市场稳定、合理发现能源价格的重大契机。

  负责《能源法》起草工作的国家能源办副主任、能源法起草小组秘书处负责人、专家组组长徐锭明日前宣布,决定从2007年12月1日开始,公开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年底形成送审稿。

  这部于2006年年初开始起草的法律已面向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地方政府、企业界和行业协会征求过多次意见,历经几十次修改。

  徐锭明说,十七大报告中有20多处提到“能源”一词,能源地位重要性凸显,这也为下一步抓紧出台能源法指明了方向。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也冀望《能源法》早日出台能有助于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韩文科表示,业内普遍预期《能源法》在2008年出台,但最终要取决全国人大的讨论意见,“从流程上讲这需要一定时间,但出台后必将对能源产业发展以及能源战略安全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

  前述能源专家则认为,《能源法》于12月1日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后,将使国内民众加速认识到成品油价格必须与国际市场接轨这一眼下最棘手的问题。“民众从心里接受了,下一轮实施提价的障碍就会小一些。”这位参与了《能源法》部委间讨论活动的专家指出,作为基础法律,《能源法》尽管是上位法,但对未来能源产品的价格发展方向也会进一步明确,等同于从法律上保障了国内成品油市场的长期稳定。

  他预期,按照逐步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2008年国内成品油市场价格或呈现一路小步快跑的格局。而在《能源法》颁布前,国内外成品油价差的缩小将接近于零。

    中国经营报记者:黄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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