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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煤企时代来临 明年合同煤价将上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22:30 中国产经新闻
首个《煤炭产业发展政策》公布 本报记者 颜羽报道 11月29日,我国首个《煤炭产业发展政策》(下称《政策》)正式公布,这是继2005年首个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出台后的又一个行业指导政策。 《政策》指出,将继续鼓励大型煤炭企业的发展,同时将在山西、陕西等煤炭资源丰富的省(区)建设13个大型煤炭生产基地,并严格了新建煤矿的产业准入标准。 另外,随着四季度煤炭价格势头走强,业内普遍预计,明年煤炭合同价上涨几无悬念。 30万吨/年以下新矿停批 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政策》中明确指出,自11月23日起,为提高煤炭的持续、稳定供给能力,中国将建设神东、晋北、晋中、晋东、陕北、黄陇(华亭)、鲁西、两淮、河南、云贵、蒙东(东北)、宁东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 “在上述13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推进煤炭、煤层气等资源的协调开发和基础设施的高效利用。” 《政策》还指出,鉴于当前小煤矿数量多,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和环境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十一五”期间,一律停止核准(审批)30万吨/年以下的新建煤矿项目。其中,在山西、陕西和内蒙古等省(区)新建、扩建煤矿的年产能须不低于120万吨。但在重庆、四川、贵州和云南等省(市),新建矿井的只要达到年产能15万吨的最低标准即可,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和广西等贫煤省(区),新建矿井的准入标准只要达到9万吨就行。 《政策》还指出,国家将限制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要地下水资源补给区和生态环境脆弱区开采煤炭。同时,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保护区和地质灾害危险区等禁采区内开采煤炭。 此外,在安全生产方面,《政策》提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建立和完善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在贸易与运输方面,提出建立健全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完善煤炭价格市场形成机制,鼓励煤炭供、运、需三方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限制低热值煤、高灰分煤长距离运输;在劳动保护方面,提出建立和完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广井下四班六小时工作制,降低工人劳动强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控制体系。 专家认为,该政策的出台,对我国“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推进煤炭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兼并和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形成以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中小型煤矿协调发展的产业组织结构”将发挥重要作用。 上涨几无悬念 “煤炭产业发展政策预示大煤企时代的到来,”一位业内人士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表示,国家调整煤炭产业结构的努力正在显效,产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这将使煤炭企业在合同谈判中掌握更多的主动权。 “近期合同煤价的情况显示,煤炭企业的成本转移能力日益增强,前期合同煤价和市场价的偏离将进一步修正。”他表示。 据了解,三季度末、四季度初国内煤价纷纷上扬,动力煤继续反弹。今年以来,国内动力煤市场出现先扬后抑的走势,1月份达到近期高点之后开始下滑,到5月份走稳并开始反弹,一直持续到三季度末。 尽管目前动力煤价格与1月份的高点还有一定的差距,但随着四季度供暖用煤需求的来临,业内一致预计四季度动力煤依然将维持小幅上涨的趋势。此外,尽管市场普遍认为由于CPI的影响,年内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电联动的可能性不大。 “因此,2008年实施第三次全国范围内的煤电联动还是很有可能的,对四季度和明年的动力煤价格依然维持乐观态度。”上述业内人士表示。 目前,我国煤炭交易仍然主要依赖于年初大宗合同的签订,煤炭价格的形成实际上也主要由大宗合同的谈判形成。有专家指出,当前煤价上涨的趋势必然影响到煤炭大宗合同价格谈判,明年煤炭合同价仍将有较大幅度上涨。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国家对煤炭的需求正在高速增长,中国已由原来的煤炭净出口国转为净进口国。需求的飙升和进口的增长可能推动中国2008年煤炭价格上涨。记者颜羽摄影 【责任编辑 何义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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