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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纠纷,“创意信封”可作证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03:14 浙江日报
为了对创意设计者的创意设计成果进行保护,上海推出了“创意信封”登记备案制度,并计划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展开该项工作,此举在全国属首创。 据了解,其具体操作方法是:创意设计人可从上海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事务管理部门领取特制的连体“双胞胎”信封,按照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将个人创意设计清楚地表述在纸件上,并将所述纸件一式两份,分别封存于“创意信封”内,通过挂号邮递或面交负责登记备案的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对收到的“创意信封”进行登记编号,并在连体信封上加盖骑缝章、标注收案时间,并将其中一个信封在收到后的5个工作日内返还申请人。归档备案期限最长为5年,届满前,申请人可要求续展归档备案期限。在归档备案有效期限内,申请人可向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索取其递交的归档备案信封。 这是一种对创意设计的内容作为证据进行固定和保护的制度,旨在提供对申请人创意设计内容的时间性、真实性的证明服务。当创意设计人遭遇法律纠纷时,“创意信封”可作为确定创意设计人及创意设计形成时间的有力证据,是创意设计人赢得司法和行政保护的重要手段。(据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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